人在旅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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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年后,这块风水宝地被政府圈定为格兰特将军的陵园。纽约市政府遵守墓地的契约,依旧保留孩子的坟墓,而格兰特将军就安葬在他的身边。格兰特将军是美国第18届总统,南北战争时期的北方军统帅,这样英武的将军,历史的风云人物,死后竞与一个无名孩子毗邻而居,不能不算世界奇观。孤独百的孩子,与伟人做伴。

    1997年,时任纽约市市长的朱利·安尼来到格兰特将军陵园,隆重纪念将军逝世一百年。与此同时,作为土地主人的代表,朱利·安尼市长亲自签约,承诺让无名孩子的坟茔永远存在,并把这个故事刻在了墓碑上。

    一份普通的契约能够维持两百多年,不能不让人感叹。道理很简单,我承诺了,就一定做到。

    当今社会,有人曾开玩笑说,除了亲娘和自己的年龄是真的,其他的你都得提防是假的。的确,当失约变得稀松平常,当怀疑淡漠成为必备的社交常识,当诚信成为遥远的海市蜃楼,当一诺千金渐渐成为传说,墓地的一纸百年契约,分明向我们证明着什么,怀念着什么,也呼唤着什么。

    墓地的新主人完全可以毁约,将土地辟为他用,谋取更大利益,但是,他们却一代一代地遵守着契约,将诚信的火把坚定地传了下去。他们相信,诚信是自己的第二生命,是将自己从庸碌人生提升出来的阶梯……撞着也就撞着了,完了也就完了,生死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我的命运只能如此?

    豆芽故事

    文/闫真

    我对豆芽有一种特别的感情,不是爱吃它,而是一种感情。这种感情很难描述,谈不上是喜欢,也不是恨,说不清楚。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跟豆芽产生什么情缘,但似乎是命中注定,还是产生了。

    l5年前,我去加拿大纽芬兰大学读书,学校在加国最东端的纽芬兰岛上。去之前朋友告诉我,那里人烟稀少,工作难找。去国外重要的使命之一就是赚点儿钱回来,可我英语不好,技能没有,赚钱的机会哪能轮到我?朋友劝我去学开车,可以到餐馆去做送餐员,可我一时半会儿又到哪里学开车?有次去菜场,看见一个小女孩在卖豆芽,心中就动了一下。

    小女孩是安徽人,到长沙来发豆芽谋生的。我想这豆芽不就是一条谋生之道吗?我要女孩带我去她家看看,她不肯,怕我也学着发起来,抢了她的饭碗。我又说:“你看我戴副眼镜,会来抢你的生意?”跟她解释半天,指天发誓,又答应给她两块钱,她答应了。去她家看了,十多口大缸摆在一间屋里,都是豆芽。我把豆芽上盖的布揭开看了,向她哥哥问了几个问题,出门时就算是发豆芽的专家了。

    到了纽芬兰实在是没有赚钱的机会,零下二三十度在外面跑,脸上都冻出花斑来了,连一个最低下的工作也找不到,想来想去,发豆芽还算一条路。到中国商店买来绿豆,浸泡了,用两个塑料字纸篓做了试验,效果还可以。接着找了几个塑料大垃圾桶,把汤勺在电炉上烧红,在桶底戳出许多眼,供渗水之用。我在楼下厨房做这些时,满屋子的烟气和焦塑料味,楼上的老外以为起火了,跑下来在楼梯上探着头询问。垃圾桶就放在住房里,把窗帘拉上,还是有点儿透光,影响豆芽的质量,又买了一罐黑油漆,在垃圾桶上刷了一层。

    我像照顾儿子一样照顾它们,出去几个小时就要赶回来浇水,半夜也起来浇一两次水,怕烧坏了。看着豆芽一天天长出来,真有看儿子成长的感觉。前几次发出来的豆芽特别好,白生生的惹人爱。倒出来在洗手间的浴缸中洗,反复几遍,把壳洗干净,大包小包地包好,打电话到中国餐馆,又把样品送到每个超市,看他们要不要,居然也有几家接受了。

    纽芬兰冬天的风特别大,人在风中有时都走不动,要退着走。有几次我为了送十磅八磅的豆芽,在风中走了几里路,从老板手中接了那六块八块硬币,捏在手心,好像那钱在里面跳似的,想笑,又想哭。后来买了一辆旧单车,骑着车在风中跑。全城只有我这一辆单车敢在一20℃的大风大雪中跑,心中竟然也有点阿Q式的得意:我是第一个敢这么跑的,状元不也是第一个吗?

    有一次送豆芽去超市,有七八里路。在路上我骑得飞快,怕耽误久了豆芽就冻坏了。大风吹过来,我顶着风拼命地踩,不时腾出一只手把眼镜上的雪花抹去。正在抹的一瞬间,我连人带车被凤吹倒,朝马路中间摔去。后面一辆小车紧急刹车,发出“吱吱”的尖叫,在离我不到半米的地方停下了。我扶起单车骑上就走,想起刚才的事,后怕起来。撞着也就撞着了,完了也就完了,生死之间的距离不到半米。我的命运只能如此?我感到了委屈,一滴泪流下来,冰冷的脸上感到一点温热,流到唇边已经冻住了,凉凉的一丁点,停在那里。我用舌头舔了舔,有点涩。

    关于豆芽的故事很多。记得有次在浴缸中洗豆芽,隔壁的外国单身老头儿内急,等久了就来敲门,越敲越急,我把没洗完的豆芽全捞到桶里,用布掩上,在他惊异的眼光中,搬了出去。还有一次拎桶时扭了腰,躺在床上十多天,动一动就扎着痛,翻身都翻不了。

    后来去餐馆打工,就不发豆芽了。豆芽给了我很多可记忆的故事,但没有赚到什么钱。也正因为这些故事,我对豆芽的那种特别的感情,是很难准确描述的。几乎,每一次手的挥舞,都放飞成天幕上最耀眼的焰火;每一次魔杖点击,启明的都是天堂里最美丽的星星!

    用手握住天堂的门环

    文/青夭

    婉转,起伏,跌宕,流动……

    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场看杨丽萍表演。

    舞台上是黑得深邃的夜。一轮巨大无比的月亮,几乎有幕布那么大,撑成满满的一个圆,娴静地明亮着,就像在中秋我们抬头望见的那种。杨丽萍出现在圆月里,随着音乐,不,更准确地说,是音乐伴随她,开始舞。她用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一个面、一条线、一个点,从脚趾头到发尖,到皮肤、血管、里面的血、心……她是一个真正的舞者,舞蹈,是用整个自己,倾其所有——献祭。

    她把舞蹈当作朝圣。

    对于朝圣的人,我想,也许杨丽萍更愿意被称为一个舞者,而不是一个舞蹈家。因为在心中的圣物——舞蹈面前,无论她技艺多么高超,荣誉和地位多么显赫,她始终都是卑微的,低低的,仰足了头望,一座永远无法翻越的丰碑。如同富士山,你可以远眺,也可以攀登、游览、拍照,,就是不能骑上它,凌驾其上。它是人类心中的圣地。跳舞,和纯净美好的大自然气息相通、灵魂对接。我以为,这就是她心中的艺术至高,是永远无限逼仄接近的永恒。

    “月亮”这一场,自始至终看不见她的脸,只有影子,正面、侧面、背面,各种姿态的剪影。然而这是多么美妙的剪影啊,展示人体的各种曲线,各种肢体语言,丰饶无边。因为这又是女性的人体,所以它灵动,柔和,细腻,有陶瓷的精致和光滑。当然,最醒目的是她著名的手,指甲,手指,手腕,手臂,肘弯,肩,其实每一处都和常人无异,然而组合在一起,在杨丽萍的挥动下,它们仿佛独自又获得了新的生命,仅仅属于——手的生命。周国平曾说过,有人用**创造生命,有人用精神创造生命。而她,这位美的极致追求者,她用精神活生生创造出**——双手的生命!只有杨丽萍。台湾和东南亚称她“舞神”,家乡人按当地语称她“女巫”。我更喜欢后面这个称呼,是赞美式的,带有图腾意蕴的神秘术语,专指那些有超凡脱俗能力的人,他们能用天界的魔杖点化凡人的混沌,让他们灵光一闪,从裂开的云缝里窥见天堂。尽管只是电光火石一瞬,然而,他们从此终身都忘不了,都将幻想、憧憬、期待天堂里奇异的光……

    杨丽萍的手,无疑就是这根魔杖。

    它可以变幻成各种形状,演绎它想演绎的一切,无所不能。它以自己独立的生命呼唤,喊叫,跳跃,燃烧,它不用人的语言,却和人畅所欲言,牵引着人的灵魂,温柔地、轻轻地,飞往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