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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一个女人?上(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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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写一个女人已有好长时间了,之所以拖到现在才开始写她,是因为我观察她时要特别小心谨慎。

    她和她老公跟我都很熟,就是他们发现我明里暗里在看她,也不会认为我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他们毕竟都知道我这个人很懂得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何况她家就住在我家对面,我们还住在同一个生活小区。主要是怕我们周围的一些工友会编排我们的罗曼史,有的和冇得的,无中生有地乱说一气。

    她叫什么名字不是很重要的,况且她原来并不是住在我们小区,她家在郊区,我跟她相识时,正碰到她到小区来买一家人的房子。

    她一头黑发有些自然卷,明眸善睐的容长脸儿的肤色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色,而且红白滋当的,很养人的眼;她的身材不是很高挑,但也不算矮矬矬的,一米六五的个头,这在女人堆里怕还是矮子里头选将军吧;她给人的印象是既苗条又丰满,常穿的是上蓝下黑的工装,显得英姿飒爽,气质非凡,惹得她每当打街上经过,就会让人回头向她行注目礼不可。

    跟她熟悉后,她说他们家之所以到城里买二手房,是因为他们把照顾孩子读书作为首选之项。她说他们家有个宝贝女儿正在市一中读书,而我们这个紫菱巷小区离一中还是蛮近的,她女儿比较恋他们,不愿住校,他们就想起买一幢在城里的房子,作为他们的下榻之所。

    说到曹操,曹操就到,她跟我正说到她女儿的时候,她女儿就来了。正是周末这天傍晚的时候,她女儿刚放学回家度双休日,穿着上红下蓝的学生装,正是十六七岁的花季少女,个子比她还高些,但那容长脸儿白里透红的,整个地就是她的翻版。

    我这些日子已经跟她在一个基建工地干活了,不仅她跟我很熟悉,她丈夫和她女儿都跟我很热络。

    她女儿看见我跟她娘站在楼过道间走廊上的栏杆边讲着话,很热情地叫我叔叔,算是跟我打了招呼。然后,她就把女儿搂到怀里,问了一些简单的话后,她竟然乍乍惊惊地向她女儿说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里发了一些文章,说了好多浮夸语言,把我说得很不自在的。

    可煞作怪,她女儿竟然很相信她娘的话,当即就要拜我为师,说是让我辅导她写作文。我忙止住了她女儿不要拜我为师,我说辅导她作文还是可以的,但千万别让我作她的老师,因为我不当老师已有好多年,乍一让人叫我做老师,我会很不适应。

    我接着边埋怨她不该跟她女儿说我写文章的事情,边跟她女儿说不要听信她娘的话,她娘糊弄她呢。

    然而,她女儿却说她娘并不糊弄她,正如同她深信她娘很有力气一样,对于她娘说我能写文章的话,她也是深信不疑的。

    她女儿说她很有力气,对于这事,不仅她女儿很相信是真的,而且我也相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因为我在基建工地上亲眼目睹了她的过人的膂力。

    那天我跟她一同骑车到工地,我骑的还是破凤凰,她却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我的单车当然没她的快,她为了等我,她每次骑得都很慢,我们并驾齐驱,一路上有说有笑的,谈笑风生。路上人不晓得的还以为我是她老公呢,其实我和她都知道我们根本不是夫妻俩。

    我们那天到工地有些早,老板还没来,我们进工地开工要让老板亲自过目,一是让他知道我们当中谁上班或者谁不上班,二是他对安全要求管理得相当严,你如果不戴那桔黄色的安全帽,你就别想上工地作工,还想去拿他的银子,门儿都没有。

    我们就在工地门房前等,跟我们一起到工地门房前的还有好多男女农民工。等人是一件相当不耐烦的事情,尽管大家都知道老板准时会到,大家还是有些不耐烦。为了消磨时间,有人起哄说我们来掰手腕吧,就像海明威在《老人与海》中写老人与渔民们掰手腕一样。

    工地门房前有一张木制办公桌,这张办公桌当然不是市长的,也不是哪个学校里老师用来备课和给学生批改作业的,这张办公桌就是象征性地给门卫办公用的,尽管门卫地位冇得老板高,但他有办公桌,这也是不足为奇的事情。

    开始时大家把办公桌开辟为掰手腕的战场,大家对在一旁跟我讲话的她也没有太多注意,但随着战局的风云突变,在一个男农民力挫群雄,霸气十足地独占鳌头、稳坐掰坛首席宝座后,大家就公推她出来跟那穿越到这儿来的海明威手下能掰手腕的老人较量一番。

    设若有人怀疑她要忙不迭地推辞不战,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不仅没推辞,她还好像迫不及待地托地走到了桌前。她把胳膊肘支在办公桌上,她说:“看我把他掰下马!”

    大家把他们团团围住,都屏声敛息地看着他们各逞其技鏖战沙场,真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一时间看不见的刀光剑影正在这工地门房前的办公桌上上演着,究竟鹿死谁手,谁也没有把握指认出来。但见那男农民工脖颈间青筋暴凸,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往下直滚,反观她却气定神闲、好整以暇地在对付着这场博弈。

    最后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那屡战屡胜的男农民工竟然败在了她这个不让须眉的巾帼英雄手上。

    那个男农民工并没有羞愧得无地自容,相反的他对她很是钦佩不已,他同时还表示他今天才知道什么叫输,他还表示输给她确实让他心服口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拿得起放得下,不像有些人输不起,一输就变颜变色的。

    就在这当儿,老板来了,在知道战况后,老板说:“林红梅不简单嘛,竟然把男人都压下去了,明儿给我去做钢筋工,甭看钢筋工只是用铁丝扭扭捏捏的,把钢筋都搬过来搬过去的,还是要很大力气的,这也叫‘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