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李贤的败家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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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t;在古代,地位相当的人为了增进感情,多数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
比如说像刘备那般“桃园三结义”,同生共死,结为异性兄弟,也可以像“三姓家奴”吕布一样,多拜几个义父,从而谋取晋身之资,当然了,最普遍的却还是把家中的嫡系亲属送到他人身边寄养。
李贤救了沐家堡,沐天戈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第三种,照葫芦画瓢,像周博府那般把儿子送到李贤身边。
只要沐临风不是太过混蛋,日后李贤一旦发达了,绝不会介意照拂一下沐家堡的。
这是报恩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投资。
等到深入了解之后,得知李贤身边已经有三个“少堡主”了,沐天戈不禁暗自得意,自己好歹没有拉下太多。
李贤与沐天戈交流的时候,流民营一直在打扫战场。
事后,经过统计,一共俘虏人马五百六十人,当场斩杀一千四百人,另有一千多名贼寇溃逃而出。
缴获长枪两千杆,钢刀三百柄,皮甲三十八副,另有五十张弓箭,数百枝箭矢。
为此,介亭官军也付出了伤亡三百人的代价,其中,有五十八名正兵、三十六名辅兵身亡,二百多人受伤。
稍做包扎一番之后,伤势轻些的还能继续赶路,腿脚不便,受伤严重的军卒李贤决定把他们寄放在沐家堡。
对此,沐天戈求之不得,这些伤卒短时间内虽然不能再上沙场,但他们有丰富的作战经验,要是能把这些经验学到手中,那岂不是赚大了?
沐天戈要求不多,只要他堡内的乡兵能够学得介亭兵勇的三成本领他就满意了!
李贤不在乎沐天戈的那些“小九九”,他只要粮秣。
沐天戈想要的是军械,两人商议一番之后,一拍即合,再度达成“军械”换粮秣的协议。
李贤用五百杆长枪外加三十柄钢刀换来了三十石粮食,这比预料中的情况还要好一些。
算上之前周家堡换来的二十石,李贤手中已经有五十石粮食了。
这么多的粮食如果全部带在身边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累赘,李贤思虑一番之后决定只带着足够大军食用三日的粮秣,其余的米粮暂且存放在沐家堡。
反正沐家堡距离都昌城不过五十里,大队人马急行军的话,一天的功夫就到了。
大队人马在沐家堡休整的时候,李贤决定把长枪改造一番。
辎重营中,除了给沐家堡交易的五百杆长枪之外,还有长枪两千多杆。
这些长枪留在手中几乎毫无用处,反而会加重流民营与辅兵营的负担。
李贤考虑一番之后,决定把长枪截去一截,改成短矛的式样。 [棉花糖]
如今,介亭官军欠缺远程打击火力,而弓箭手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培养出来的。
之前李贤一直觉得没有什么好办法,是徐庶偶然提到了匈奴人的短矛,李贤才灵机一动reads;。
如果把短矛搞出来,介亭兵勇就等于多了一样攻击性武器。
反正这玩意儿也不追求什么精准度,只要兵卒一起把短矛扔出去,对敌军形成密集打击,能够造成伤害就算物有所值。
徐庶听了李贤的构想之后半晌没有说话,因为这想法实在是太败家了。
把长枪改成短矛也就罢了,可把短矛当作一次性消耗武器,这就有些太过奢侈了。
军械武器在这年月可是花钱都买不来的!
只要运作得当,这几千杆长枪可以为李贤带来巨大的利益。
徐庶有些不舍。
李贤只是大笑:“先生可是觉得我太败家了?”
徐庶不置可否,道:“如果是怕辎重营负担太重,可以把军械放到沐家堡,只要我们主动出击,牵制住贼军,想必沐家堡高枕无忧。”
李贤又解释道:“先生,兵不在多,而在精,我介亭兵马一路行来,杀敌无数,可己身伤亡早已经超过三成,要不是装备得当,人人披甲,怕是早已经全军尽墨,因而,对我来说,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只要能让麾下军卒活的好好的,便是洒尽家财又如何?”
徐庶深吸一口气,作了一揖,道:“元直受教了!人,才是万物的根本,什么军械,什么装备那都是为了人才存在的。”
李贤大笑:“没错,就是这个理儿。”
徐庶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路行来,李贤都与军卒同甘共苦,冲锋陷阵的时候奋勇当先,之前还以为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来,李贤是真的把军卒当成了自家人。
介亭的军卒有福了!
跟在李贤身边,徐庶发现自己随时随地都能学到一些什么,而这些东西是他之前从未接触过的。
比如说沸水消毒、集中便溺、定时洗涮,这些事务很是新鲜,可仔细想起来,却还是有一定的道理reads;。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徐庶决定了,他要留下来,跟在李贤身边,看看这个少年游缴究竟能够走到什么程度!
李贤还不晓得徐庶已经做了决定,他正在指导匠工裁减短矛。
为了方便携带,短矛的长度不能超过三尺。
印象中,短矛好像可以放在后背,一个成年军卒完全可以在不影响行动的情况下背负十支短矛。
短矛利在远战,等于是远程火力,如果让正兵营投掷短矛,势必会加重他们的负担。
李贤与徐庶商议一番之后,还是决定从辅兵营与流民营抽出二百人,**成军,名曰“背矛士”。
胡庸战功显赫,武艺超凡,对李贤又忠心十足,这二百“背矛士”的统领权给他,众人都是心服口服。
胡庸的破格提拔让周东昌与沐临风眼热不已,大家都是“少堡主”可瞧瞧人家,已经能够单独领军了,虽说单挑作战确实不是胡庸的对手,可周、沐二人觉得自己也不会差上太多。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独领一军呢?周东昌与沐临风对视一眼,都在心里暗暗发狠。
胡庸想的没有那么多,李贤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正是这股简单的心思才让他被李贤视若心腹。
沐家堡内,第一支短矛截出之后,李贤稍一掂量,觉得重量适中,长度也很合适,他便让胡庸投掷一番,尝试效果。
七十步开外,一个作恶多端的贼寇被捆缚在木柱上,他就是胡庸的肉靶子。
胡庸持矛在手,右臂稍微瞄了一番,“嘿”地一声暴喝,矛出如风,“嗖”刺入了贼寇的前腹。
“好!”众人交口称赞。
第一次投掷就能有这种效果,这只能说胡庸确实有天赋,看来,把背矛士交到他手中倒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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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_t;在古代,地位相当的人为了增进感情,多数会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
比如说像刘备那般“桃园三结义”,同生共死,结为异性兄弟,也可以像“三姓家奴”吕布一样,多拜几个义父,从而谋取晋身之资,当然了,最普遍的却还是把家中的嫡系亲属送到他人身边寄养。
李贤救了沐家堡,沐天戈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第三种,照葫芦画瓢,像周博府那般把儿子送到李贤身边。
只要沐临风不是太过混蛋,日后李贤一旦发达了,绝不会介意照拂一下沐家堡的。
这是报恩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投资。
等到深入了解之后,得知李贤身边已经有三个“少堡主”了,沐天戈不禁暗自得意,自己好歹没有拉下太多。
李贤与沐天戈交流的时候,流民营一直在打扫战场。
事后,经过统计,一共俘虏人马五百六十人,当场斩杀一千四百人,另有一千多名贼寇溃逃而出。
缴获长枪两千杆,钢刀三百柄,皮甲三十八副,另有五十张弓箭,数百枝箭矢。
为此,介亭官军也付出了伤亡三百人的代价,其中,有五十八名正兵、三十六名辅兵身亡,二百多人受伤。
稍做包扎一番之后,伤势轻些的还能继续赶路,腿脚不便,受伤严重的军卒李贤决定把他们寄放在沐家堡。
对此,沐天戈求之不得,这些伤卒短时间内虽然不能再上沙场,但他们有丰富的作战经验,要是能把这些经验学到手中,那岂不是赚大了?
沐天戈要求不多,只要他堡内的乡兵能够学得介亭兵勇的三成本领他就满意了!
李贤不在乎沐天戈的那些“小九九”,他只要粮秣。
沐天戈想要的是军械,两人商议一番之后,一拍即合,再度达成“军械”换粮秣的协议。
李贤用五百杆长枪外加三十柄钢刀换来了三十石粮食,这比预料中的情况还要好一些。
算上之前周家堡换来的二十石,李贤手中已经有五十石粮食了。
这么多的粮食如果全部带在身边无疑是一个沉重的累赘,李贤思虑一番之后决定只带着足够大军食用三日的粮秣,其余的米粮暂且存放在沐家堡。
反正沐家堡距离都昌城不过五十里,大队人马急行军的话,一天的功夫就到了。
大队人马在沐家堡休整的时候,李贤决定把长枪改造一番。
辎重营中,除了给沐家堡交易的五百杆长枪之外,还有长枪两千多杆。
这些长枪留在手中几乎毫无用处,反而会加重流民营与辅兵营的负担。
李贤考虑一番之后,决定把长枪截去一截,改成短矛的式样。 [棉花糖]
如今,介亭官军欠缺远程打击火力,而弓箭手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培养出来的。
之前李贤一直觉得没有什么好办法,是徐庶偶然提到了匈奴人的短矛,李贤才灵机一动reads;。
如果把短矛搞出来,介亭兵勇就等于多了一样攻击性武器。
反正这玩意儿也不追求什么精准度,只要兵卒一起把短矛扔出去,对敌军形成密集打击,能够造成伤害就算物有所值。
徐庶听了李贤的构想之后半晌没有说话,因为这想法实在是太败家了。
把长枪改成短矛也就罢了,可把短矛当作一次性消耗武器,这就有些太过奢侈了。
军械武器在这年月可是花钱都买不来的!
只要运作得当,这几千杆长枪可以为李贤带来巨大的利益。
徐庶有些不舍。
李贤只是大笑:“先生可是觉得我太败家了?”
徐庶不置可否,道:“如果是怕辎重营负担太重,可以把军械放到沐家堡,只要我们主动出击,牵制住贼军,想必沐家堡高枕无忧。”
李贤又解释道:“先生,兵不在多,而在精,我介亭兵马一路行来,杀敌无数,可己身伤亡早已经超过三成,要不是装备得当,人人披甲,怕是早已经全军尽墨,因而,对我来说,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只要能让麾下军卒活的好好的,便是洒尽家财又如何?”
徐庶深吸一口气,作了一揖,道:“元直受教了!人,才是万物的根本,什么军械,什么装备那都是为了人才存在的。”
李贤大笑:“没错,就是这个理儿。”
徐庶恍然大悟,怪不得一路行来,李贤都与军卒同甘共苦,冲锋陷阵的时候奋勇当先,之前还以为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来,李贤是真的把军卒当成了自家人。
介亭的军卒有福了!
跟在李贤身边,徐庶发现自己随时随地都能学到一些什么,而这些东西是他之前从未接触过的。
比如说沸水消毒、集中便溺、定时洗涮,这些事务很是新鲜,可仔细想起来,却还是有一定的道理reads;。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徐庶决定了,他要留下来,跟在李贤身边,看看这个少年游缴究竟能够走到什么程度!
李贤还不晓得徐庶已经做了决定,他正在指导匠工裁减短矛。
为了方便携带,短矛的长度不能超过三尺。
印象中,短矛好像可以放在后背,一个成年军卒完全可以在不影响行动的情况下背负十支短矛。
短矛利在远战,等于是远程火力,如果让正兵营投掷短矛,势必会加重他们的负担。
李贤与徐庶商议一番之后,还是决定从辅兵营与流民营抽出二百人,**成军,名曰“背矛士”。
胡庸战功显赫,武艺超凡,对李贤又忠心十足,这二百“背矛士”的统领权给他,众人都是心服口服。
胡庸的破格提拔让周东昌与沐临风眼热不已,大家都是“少堡主”可瞧瞧人家,已经能够单独领军了,虽说单挑作战确实不是胡庸的对手,可周、沐二人觉得自己也不会差上太多。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独领一军呢?周东昌与沐临风对视一眼,都在心里暗暗发狠。
胡庸想的没有那么多,李贤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正是这股简单的心思才让他被李贤视若心腹。
沐家堡内,第一支短矛截出之后,李贤稍一掂量,觉得重量适中,长度也很合适,他便让胡庸投掷一番,尝试效果。
七十步开外,一个作恶多端的贼寇被捆缚在木柱上,他就是胡庸的肉靶子。
胡庸持矛在手,右臂稍微瞄了一番,“嘿”地一声暴喝,矛出如风,“嗖”刺入了贼寇的前腹。
“好!”众人交口称赞。
第一次投掷就能有这种效果,这只能说胡庸确实有天赋,看来,把背矛士交到他手中倒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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