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小二满嘴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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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不小心了。
吃一堑没有长一智,这让我非常痛恨自己。我在荒原上一直自诩聪明绝顶,经常与师父斗智斗勇,可刚踏入江湖吃尽了各种苦头,仍然是个嫩雏,见识没有提高不说,还一点都没学会处事机警。
上午我去老板万方成的房间里,审问了他半天,让他丢尽了颜面,最后还阻止并逼他答应不杀小女孩阿红,这个老家伙怎么可能放过我?我又怎么能如此粗心地吃他刻意安排的饭菜呢?我要是就这么中毒而死,谁也不能怪,只能说是我活该。
疼痛越来越剧烈,敲门声越来越急促。门外的人不破门而入,也许是在试探我的反应,看我是否已中毒、或中毒到底有多深。既然死路一条,我索性扔掉手里的剑,双手按住肚子试图减轻疼痛。然后伸直腰挺起胸,不能让他们进来时看到我的窝囊模样。
就这样,我看到了我刚才洗澡时换下来的脏衣服,两包银子,而让我眼睛一亮的,是那个滚在地上的小瓷瓶。这是昨天吴智离去时给我的,里面装了减轻疼痛的药物。
我记起来了,吴智临走时告诫我,我身上的毒会每天不定时发作一次,毒发时尤如五内俱焚。或许,我现在只是旧毒发作?无论如何,瓶子里的解药是我最后的希望,确系旧毒发作固然幸运,如果很不幸地又中了新毒,大不了也就一死。
我强忍疼痛,双手撑地爬过去,瓶子看上去就在眼前,感觉上却离我非常遥远,我爬了很久仍然没够着。这一刻我悲哀地发现,王大侠在地上爬的时候,就像一条狗。
瓶子终于拿到了,立即迫不及待地吃下一颗,然后坐在地上大口喘气。疼痛缓解,让我消除了刚才的疑虑,饭菜里没有毒,万方成可能还没恶毒到这个地步,也可能是归无情下令让他别动我,因为我身上还关系着一件东西。
我直到疼痛完全消失才站起身,活动一下四肢,擦干脸上的汗水,拍掉衣服上的灰尘,再次提起剑走向门口。
我侧身站在门边,小心翼翼地将门移开一条缝。门外站着的是店小二。
小二没进门的意思,只站在门口抱怨道:“小爷你在干嘛呢,我敲了这么久的门都没应,我还以为你不在房里呢。”
我不置可否地敷衍:“洗完澡实在太困,躺在床上睡过去了,没听见敲门声。”
小二忽然一脸坏笑,挤眉弄眼地说:“屋里床上是不是还躺着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那真是不好意思,打搅了你的好事,我真不识相,这个时候跑来敲门。不过你不用那么紧张,额头连汗都流下来了,也不必堵住门口不让我进去。我什么场面没见过?”
这人庸俗下流,简直不可理喻,一张嘴就往男女下半身上胡扯,我懒得费精神向他解释,严肃地问:“找我什么事?是不是我让你打听的姑娘有消息了?”
小二笑说:“小爷你看上去忠厚老实,原来在这方面胃口挺大,这里床上躺着一个,还让人去找另外一个。不过嘛,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也是所有男人的通病,无可厚非。况且小爷这么年轻,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这家伙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而且说到兴头上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我立即打断他:“废话少说,那黄脸姑娘到底怎么样了?”
小二收起笑容,讪讪地说:“不瞒小爷说,你一吩咐下来,我就发动所有的兄弟们在镇上各个角落里打听,可是昨晚到今天上午,镇上倒是来了几波各色各样的人,加起来也有好几十个,就是没有你所说的这么一位姑娘。你是不是搞错了?也许那位黄脸姑娘根本没来这里?”
我冷冷地说:“这位姑娘一路北上,我沿途一直追到这里,她不可能凭空消失。你确定到处都仔细打听过?”
小二连忙说:“这位小爷看你说的,帮客人在镇上打听点事情,也是我们这一行的份内之事,况且你事前给我一锭银子,又说事成后另有赏赐,我怎么可能会敷衍了事?别说老板还曾吩咐小的要好好照顾小爷,就算看在钱的份上,我也不敢怠慢你呐。”
我心想他说得也对,像他这种在客栈里出卖苦力的下层人物,无法抗拒银子的诱惑,给他点好处叫他办点事,他没理由不尽力而为。
但他带来的没有任何结果的结果,让我一下子又陷入绝望境地。如果黄脸女子从没在这个镇上出现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在半道上被人杀掉了,尸体扔在野外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那件大家都在找的东西,很可能已被杀她的人得到了。而且,杀她的人也许就住这个镇上的某个客栈里,我却无法把他们找出来,因为我对他们一无所知。如此一来,我不但没东西拿去救紫衣姑娘,自己性命也难保,离最后期限只有十四天的时间了。
小二见我沉默不语,问道:“看小爷的紧张模样,难道你与这位姑娘是两口子?她中途生病,两人还闹了点小别扭?果真如此,小爷也不必过分担心,女人嘛,总有点小脾气,但搞不出什么大事来。”
我尚未答话,小二嘴巴停不下来:“按你所说,内人特征这么明显,谁见到都会有印象,也许,她因为与你抠气,在中途乔装打扮,故意让你找不到,现在可能正在哪个客栈里睡觉呢。等她气消了,自然会现身的。”
这小二自作聪明,胡乱猜测,我本想解释与这姑娘并不是两口子,转念一想又觉得没必要,多费口舌估计还说不清楚,所以懒得理他。不过,他这么絮叨一大篇,倒也提醒了我:为了不惹人耳目,这女人可能真在中途进行了改装。
这件事情牵涉重大,杀掉“塞外三杰”的人,也就是挟持她的人,肯定很清楚许多人在追踪寻找她,要带着她一起走,就必须隐藏行踪。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只顾找寻满脸病容的黄衣女子,也许她早就不是这副模样了,怎么可能会有结果?
念头这么兜了一大圈,觉得此事虽然不至于太绝望,但希望相当渺茫。我无法想象她到底会改扮成什么样子,是男是女,要追踪或寻找她根本无从下手,只能回到原点,重新开始:关注这个镇上每一个可疑的人。
这样一来,我就不能指望小二能帮什么忙了。这家伙多嘴多舌,大大咧咧,无法胜任一些秘密跟踪的工作,而大张旗鼓地打听,又会引起别人更加警惕。一切事情,只能靠我自己明查暗访了。
既然指望不上小二,我就不必再向他提及此事,一是此人口风不紧,二是怕他又会讨要好处,我的银子还有别的用途。
于是我顾左右而言他,问道:“这镇上有很多赌场吧?最大的一家在哪儿?”
小二竖着大拇指笑道:“小爷年纪轻轻,倒是会享受生活,既好赌又好色,真不愧是人中龙凤。”
小二胡乱拍马屁,什么叫“好赌好色不愧人中龙凤”?他这些瞎话张嘴就来,几乎不经大脑,可能是职业使然,也可以说是小人物的一种生存智慧。
我懒得接话,反正他一定会继续说下去。
小二果然又眯着眼睛坏笑着说:“赌场嘛,这镇上当然多的是,最大的一家称为‘金城赌坊’,离这不远,顺着大道往北走二里地就到了,很好找的。要不要我给你介绍赌坊里一小妞,身材相貌没得说,不但能帮你斟茶递水,还特懂风情,会唱小曲,而且各种赌术无一不精。”
我啼笑皆非。王大侠岂是什么好赌好色之徒?我身怀武功,胸怀天下,只不过虎落平阳,才无奈跑到这个破地方来,调查一些与我自己无关的破事。你这小二一逮着机会就拉皮条,我都快烦死了。
我打断他的话:“小妞就不用了,去赌场我喜欢单独行动。你去给我弄顶帽子和高领外衣来,帽子要大一点,记住,不许跟别人说是给我的。”
小二又开始自作聪明:“小爷是不是也要乔装改扮一番,亲自去镇上寻访内人?这一招实在是绝妙,她在暗你在明,你当然无法找到她,但是,如果你也进入暗处,她现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
我作出要关门的样子,他才很不情愿地闭嘴,转身去张罗我吩咐的事情。
我需要长衣和帽子,确实是想将自己装扮一下,只不过不是去找那位黄脸女子。
黄脸女子如果化装变成另外一个人,我在明在暗都是不认识她,怎么改扮也于事无补。反而是,我若露出本来面目,在明处招摇,黄脸女子也许认识我,假设她真被杀手们挟持,见到我还可能向我求救。毕竟我们曾经交过手,她知道我剑法比她自己高明得多。
但是,假如黄脸女子是跟别人合谋呢?我就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她,更别提找到那件我不知是什么的东西了。这种可能性虽然很小,却不能完全排除。
这事越想就越复杂,只能听天由命。现在暂且放在一边吧。
我将自己隐藏起来,其实是为了去找那位紫衣姑娘。她因我莫名其妙被挟持,不知道在哪儿受着什么罪,无论如何,我得先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我命悬一线,不能把一个无辜的姑娘拖入泥潭。况且她很漂亮,又是江湖上第一个让我产生好感的人。
聚鹰帮的归无情比黄脸女子可是好找多了,他自己说过,我身上的银子就是联络信号。只不过,我没有他们要的东西,不能明着硬来,否则自己讨不了好处不说,那位紫衣姑娘还可能因此受到伤害。归无情加上五大护卫我已经难以对付,上午听万方成欲言未言的样子,似乎聚鹰帮还埋伏着隐形力量。
我的计划是,用银子作诱饵,自己改扮一番,躲在暗处见机行事。(未完待续)
真是太不小心了。
吃一堑没有长一智,这让我非常痛恨自己。我在荒原上一直自诩聪明绝顶,经常与师父斗智斗勇,可刚踏入江湖吃尽了各种苦头,仍然是个嫩雏,见识没有提高不说,还一点都没学会处事机警。
上午我去老板万方成的房间里,审问了他半天,让他丢尽了颜面,最后还阻止并逼他答应不杀小女孩阿红,这个老家伙怎么可能放过我?我又怎么能如此粗心地吃他刻意安排的饭菜呢?我要是就这么中毒而死,谁也不能怪,只能说是我活该。
疼痛越来越剧烈,敲门声越来越急促。门外的人不破门而入,也许是在试探我的反应,看我是否已中毒、或中毒到底有多深。既然死路一条,我索性扔掉手里的剑,双手按住肚子试图减轻疼痛。然后伸直腰挺起胸,不能让他们进来时看到我的窝囊模样。
就这样,我看到了我刚才洗澡时换下来的脏衣服,两包银子,而让我眼睛一亮的,是那个滚在地上的小瓷瓶。这是昨天吴智离去时给我的,里面装了减轻疼痛的药物。
我记起来了,吴智临走时告诫我,我身上的毒会每天不定时发作一次,毒发时尤如五内俱焚。或许,我现在只是旧毒发作?无论如何,瓶子里的解药是我最后的希望,确系旧毒发作固然幸运,如果很不幸地又中了新毒,大不了也就一死。
我强忍疼痛,双手撑地爬过去,瓶子看上去就在眼前,感觉上却离我非常遥远,我爬了很久仍然没够着。这一刻我悲哀地发现,王大侠在地上爬的时候,就像一条狗。
瓶子终于拿到了,立即迫不及待地吃下一颗,然后坐在地上大口喘气。疼痛缓解,让我消除了刚才的疑虑,饭菜里没有毒,万方成可能还没恶毒到这个地步,也可能是归无情下令让他别动我,因为我身上还关系着一件东西。
我直到疼痛完全消失才站起身,活动一下四肢,擦干脸上的汗水,拍掉衣服上的灰尘,再次提起剑走向门口。
我侧身站在门边,小心翼翼地将门移开一条缝。门外站着的是店小二。
小二没进门的意思,只站在门口抱怨道:“小爷你在干嘛呢,我敲了这么久的门都没应,我还以为你不在房里呢。”
我不置可否地敷衍:“洗完澡实在太困,躺在床上睡过去了,没听见敲门声。”
小二忽然一脸坏笑,挤眉弄眼地说:“屋里床上是不是还躺着一个没穿衣服的女人?那真是不好意思,打搅了你的好事,我真不识相,这个时候跑来敲门。不过你不用那么紧张,额头连汗都流下来了,也不必堵住门口不让我进去。我什么场面没见过?”
这人庸俗下流,简直不可理喻,一张嘴就往男女下半身上胡扯,我懒得费精神向他解释,严肃地问:“找我什么事?是不是我让你打听的姑娘有消息了?”
小二笑说:“小爷你看上去忠厚老实,原来在这方面胃口挺大,这里床上躺着一个,还让人去找另外一个。不过嘛,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这也是所有男人的通病,无可厚非。况且小爷这么年轻,所谓人不风流枉少年……”
这家伙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而且说到兴头上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我立即打断他:“废话少说,那黄脸姑娘到底怎么样了?”
小二收起笑容,讪讪地说:“不瞒小爷说,你一吩咐下来,我就发动所有的兄弟们在镇上各个角落里打听,可是昨晚到今天上午,镇上倒是来了几波各色各样的人,加起来也有好几十个,就是没有你所说的这么一位姑娘。你是不是搞错了?也许那位黄脸姑娘根本没来这里?”
我冷冷地说:“这位姑娘一路北上,我沿途一直追到这里,她不可能凭空消失。你确定到处都仔细打听过?”
小二连忙说:“这位小爷看你说的,帮客人在镇上打听点事情,也是我们这一行的份内之事,况且你事前给我一锭银子,又说事成后另有赏赐,我怎么可能会敷衍了事?别说老板还曾吩咐小的要好好照顾小爷,就算看在钱的份上,我也不敢怠慢你呐。”
我心想他说得也对,像他这种在客栈里出卖苦力的下层人物,无法抗拒银子的诱惑,给他点好处叫他办点事,他没理由不尽力而为。
但他带来的没有任何结果的结果,让我一下子又陷入绝望境地。如果黄脸女子从没在这个镇上出现过,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她在半道上被人杀掉了,尸体扔在野外某个人迹罕至的地方。
那件大家都在找的东西,很可能已被杀她的人得到了。而且,杀她的人也许就住这个镇上的某个客栈里,我却无法把他们找出来,因为我对他们一无所知。如此一来,我不但没东西拿去救紫衣姑娘,自己性命也难保,离最后期限只有十四天的时间了。
小二见我沉默不语,问道:“看小爷的紧张模样,难道你与这位姑娘是两口子?她中途生病,两人还闹了点小别扭?果真如此,小爷也不必过分担心,女人嘛,总有点小脾气,但搞不出什么大事来。”
我尚未答话,小二嘴巴停不下来:“按你所说,内人特征这么明显,谁见到都会有印象,也许,她因为与你抠气,在中途乔装打扮,故意让你找不到,现在可能正在哪个客栈里睡觉呢。等她气消了,自然会现身的。”
这小二自作聪明,胡乱猜测,我本想解释与这姑娘并不是两口子,转念一想又觉得没必要,多费口舌估计还说不清楚,所以懒得理他。不过,他这么絮叨一大篇,倒也提醒了我:为了不惹人耳目,这女人可能真在中途进行了改装。
这件事情牵涉重大,杀掉“塞外三杰”的人,也就是挟持她的人,肯定很清楚许多人在追踪寻找她,要带着她一起走,就必须隐藏行踪。我之前怎么没想到这一点呢?只顾找寻满脸病容的黄衣女子,也许她早就不是这副模样了,怎么可能会有结果?
念头这么兜了一大圈,觉得此事虽然不至于太绝望,但希望相当渺茫。我无法想象她到底会改扮成什么样子,是男是女,要追踪或寻找她根本无从下手,只能回到原点,重新开始:关注这个镇上每一个可疑的人。
这样一来,我就不能指望小二能帮什么忙了。这家伙多嘴多舌,大大咧咧,无法胜任一些秘密跟踪的工作,而大张旗鼓地打听,又会引起别人更加警惕。一切事情,只能靠我自己明查暗访了。
既然指望不上小二,我就不必再向他提及此事,一是此人口风不紧,二是怕他又会讨要好处,我的银子还有别的用途。
于是我顾左右而言他,问道:“这镇上有很多赌场吧?最大的一家在哪儿?”
小二竖着大拇指笑道:“小爷年纪轻轻,倒是会享受生活,既好赌又好色,真不愧是人中龙凤。”
小二胡乱拍马屁,什么叫“好赌好色不愧人中龙凤”?他这些瞎话张嘴就来,几乎不经大脑,可能是职业使然,也可以说是小人物的一种生存智慧。
我懒得接话,反正他一定会继续说下去。
小二果然又眯着眼睛坏笑着说:“赌场嘛,这镇上当然多的是,最大的一家称为‘金城赌坊’,离这不远,顺着大道往北走二里地就到了,很好找的。要不要我给你介绍赌坊里一小妞,身材相貌没得说,不但能帮你斟茶递水,还特懂风情,会唱小曲,而且各种赌术无一不精。”
我啼笑皆非。王大侠岂是什么好赌好色之徒?我身怀武功,胸怀天下,只不过虎落平阳,才无奈跑到这个破地方来,调查一些与我自己无关的破事。你这小二一逮着机会就拉皮条,我都快烦死了。
我打断他的话:“小妞就不用了,去赌场我喜欢单独行动。你去给我弄顶帽子和高领外衣来,帽子要大一点,记住,不许跟别人说是给我的。”
小二又开始自作聪明:“小爷是不是也要乔装改扮一番,亲自去镇上寻访内人?这一招实在是绝妙,她在暗你在明,你当然无法找到她,但是,如果你也进入暗处,她现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强了。”
我作出要关门的样子,他才很不情愿地闭嘴,转身去张罗我吩咐的事情。
我需要长衣和帽子,确实是想将自己装扮一下,只不过不是去找那位黄脸女子。
黄脸女子如果化装变成另外一个人,我在明在暗都是不认识她,怎么改扮也于事无补。反而是,我若露出本来面目,在明处招摇,黄脸女子也许认识我,假设她真被杀手们挟持,见到我还可能向我求救。毕竟我们曾经交过手,她知道我剑法比她自己高明得多。
但是,假如黄脸女子是跟别人合谋呢?我就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她,更别提找到那件我不知是什么的东西了。这种可能性虽然很小,却不能完全排除。
这事越想就越复杂,只能听天由命。现在暂且放在一边吧。
我将自己隐藏起来,其实是为了去找那位紫衣姑娘。她因我莫名其妙被挟持,不知道在哪儿受着什么罪,无论如何,我得先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我命悬一线,不能把一个无辜的姑娘拖入泥潭。况且她很漂亮,又是江湖上第一个让我产生好感的人。
聚鹰帮的归无情比黄脸女子可是好找多了,他自己说过,我身上的银子就是联络信号。只不过,我没有他们要的东西,不能明着硬来,否则自己讨不了好处不说,那位紫衣姑娘还可能因此受到伤害。归无情加上五大护卫我已经难以对付,上午听万方成欲言未言的样子,似乎聚鹰帮还埋伏着隐形力量。
我的计划是,用银子作诱饵,自己改扮一番,躲在暗处见机行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