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CH.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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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安六处出来,丁曦感到还有些昏头昏脑的,一切好像有点太快了?
“……总感觉被忽悠得卖了身一样。”丁曦苦笑。
两个人并肩走回了家,贺望岚打开笔记本,直接输入了之前虚心给的网址,将他和丁曦的编号输入之后,果然可以进入,在他们拿到的戒指内侧,有着几个很不起眼的数字,一分钟变动一次,每次连位数都不一样,完全无迹可寻。
“真的是三级权限。”贺望岚敲了几下键盘,“我先查查和冯阿姨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人。”
限定性别:女。
冯璃身边除了林安之外,还有两个一直跟着她的助理,都是女人,一个年轻一些,二十来岁,来的时间都没超过三年,首先可以排除了,因为在七八年前,就已经有过危险的事情了,剩下的一个却也好像没有要害冯璃的可能。
“可以查一查和她关系比较好的演员。”丁曦说,“毕竟这些一直跟着她的在剧组里自己也容易受到牵连吧。”
贺望岚耸耸肩,“那这样排查的范围就要更大一点了。”
作为导演,她相熟的演员当然不算少。
“不着急。”丁曦一笑,“反正那个煞气消起来也不麻烦。”
要养很久才能成气候,但是消起来却不算麻烦,所以虚心说这种办法简直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嘛,话说什么人这么恨他的母亲。
这件事暂且放下,丁曦和贺望岚照常上学放学,眨眼就到了期末,当天上午考完试,下午丁曦就飞往了香港,贺望岚比他的考试时间要晚一天半,大概要等两天才能去香港陪他。
这回跟着丁曦去的只有王珂,年关头上不管是冯璃还是丁一池,都是相当忙的时间。
一下飞机,丁曦就带着王珂直接去了剧组,在这方面,他一向是很敬业的。
《黑花》这部电影昨天已经开拍,这会儿正在香港一条街道上拍外景戏份,丁曦出行很低调,没有化妆师之类的不说,随行的也就是一个王珂,身上穿着简单的咖啡色皮羽绒和黑色牛仔裤,脚上一双雪地靴——呃,他很爱这种鞋,穿着舒服保暖。
“请不要靠近,我们正在拍戏。”他被一名剧组的工作人员拦了下来。
丁曦无奈,“我是演员,来找导演报道的。”
那名工作人员将信将疑,他是个香港人,三十来岁了,本身并不是太关注娱乐圈,在剧组里工作也就是打打杂工的,所以根本没有认出丁曦来。
王珂二话不说,直接打电话给了张导的助理。
果然很快有个年轻男人匆匆过来了,直接对着拦住丁曦的那人说,“还不快让开,这位是我们这部电影的男主角!”
那人赶紧唯唯诺诺地让开了。
丁曦蹙起眉,看着面前满脸堆笑的男人,有些不大喜欢他的做派。
“丁少,我是小王,回头有什么事都可以叫我,来,我先带你去张导那儿。”
“叫我丁曦就可以了。”丁曦礼貌地说,粉丝叫他丁少爷那纯粹是个昵称,他不至于现实中还需要人叫他一声少爷。
那“小王”个性很圆滑,立刻改了口,“那我就叫你丁曦了,想不到只有王姐一个人跟你来啊,王姐,你姓王我也姓王,看来我们还是本家呢。”
王珂抿唇笑了笑,也和他聊了几句天。
在这个圈子里,其实不管是谁,都没有多少倨傲的资本,当然,这个圈子也是要看能力的,没有演技,要走上去很难,虽然不是没有可能,成为话题女王你也一样会红,但是,情商也是混这个圈子的必要资本,不仅仅是本人的情商,还有你身边人的情商也很重要。
冯璃放心让王珂跟着丁曦,就是因为王珂是个情商很高的女人,和林安一样,这种方面很多时候是有点天生的因素的。
《黑花》这部电影的导演叫张瑞,名字很普通,但是在香港,只要是他出手的电影,那就绝对不普通,他是香港最知名的导演之一,张瑞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票房,他也是丁一池的好友,当年丁一池和他合作的影片就有七八部。
“小曦来啦。”张瑞笑着说,“这里面有两三年没见了吧。”
“张叔叔好。”丁曦也打招呼,没有故作疏离地叫他张导。
前几年丁曦见过张瑞,当时他去北京,丁一池请他吃饭,冯璃和丁曦也去了,算是有一面之缘。
“这孩子啊,就是长得快,几年没见都这么高了。”
张瑞对丁曦亲切,身边的那些人当然也更加慈眉善目。
“小李,来先给小曦换衣服上妆,回头先将第九第十幕拍了。”
“好嘞。”
一个明显带着内地口音的化妆师笑盈盈地走过来,她是张瑞导演的御用化妆师,跟着张瑞快十年了,但是在张瑞的口中,她仍然是“小李”。
现代戏要上的妆相对简单,但是再怎么样好的皮肤和脸,要上大银幕也是要上妆的,因为拍戏的时候要打光,皮肤吹弹可破的人,经过打光再被摄到胶卷上,放到大屏幕上播放的时候,都会失真,变得不好看,所以,化妆是一道必要程序,不管男女都需要,并不是说真的那么多演员喜欢化妆,或者说不化妆不能见人,而是拍戏的时候,和一般出来的效果不一样,敬业的演员,只需要将自己交给专业的化妆师就够了。
丁曦换过衣服,现在还是大冬天,但是他却不能穿太厚,幸好来之前换了保暖内衣,前后再贴上两个暖宝宝,就感觉还好,因为他的体型偏瘦,里面穿保暖内衣外面再套上衬衫,半点都不会显得臃肿。
白衬衫、黑领带、黑色长裤,深蓝色的西装校服外套,连头发都修剪了一下,短短的黑色碎发,清爽极了。
李绡给丁曦的脸打上淡淡的阴影,加深了眉眼的轮廓,丁曦本来就白,上了一层粉也就够了,但唇色需要更淡一些。
很快,妆后的丁曦就变得比原本的他更加英俊立体起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丁曦缓缓露出了一个微笑,这不是属于他的笑,这是属于陈辉生的笑。
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然亲切优雅爽朗的笑,陈辉生的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压抑感,他永远不会像正常的十六岁少年那样无忧无虑阳光灿烂。
“来啦?”张瑞笑着,“好了,都给我动起来,准备!”
这是第一次,本来是无意间他开始走上的罪恶之路。
被警察刘明翰收养之后,陈辉生原本以为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变得光明,可是,他又一次被毒瘾折磨,连最后一笔存下的钱也已经花光了。
“华哥,求你了,再给我一点,先借着,回头、回头我一定还你!”饰演十二岁丁曦的小演员也是个知名童星,他苦苦哀求着。
在这几个月里,丁曦已经琢磨过很久这个角色了,所以,哪怕是在哀求的时候,陈辉生也是做不到弯着脊梁的,哪怕是跪下哀求,被毒瘾折磨得脸色都已经开始扭曲,他却仍然在忍着,他的校服穿得整整齐齐,他的指甲里干干净净,明明毒瘾开始发作了,他还可以笑着同家中幼妹告别,同养母说他要去学校参加兴趣班。
然后,一个人藏在阴影里崩溃。
说句实话,这个童星表现得已经相当不错。
“小辉啊,不是华哥我不帮你,这不是有规矩嘛!再说了,你不是被一个阿Sir收养了吗,怎么,没从他哪里搞点钱来?”
这位华哥却是丝毫不给他面子,“哦对了,那位阿Sir可是经常跑到我们刀哥的地盘去缉毒扫黄,你要是能让他下次给点面子,我倒是可以先借给你一点儿。”
陈辉生抓住他的衣服,“如果被他知道了,你以为他还会收养我,一定会赶我出门!还有,你要是和他说了我在你这里买货的事,回头我就把你的交易都供出来——呵呵,华哥,我可是知道你不少的秘密呢。”
“咔!”张瑞喊了一声,满意地回头看了一遍,“好了,这一段再来一遍。”
这场戏相对比较平,但是,表情和眼睛是重点,第一遍特写拍得差不多了,回头再来一遍就比较容易。
这一幕过了之后,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有本事你就去把街头的阿翔给弄死,要是你真做得到,华哥我给你十万,再给你一批货!”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陈辉生坠入深渊。
第一次设计杀人,有一就有二,四年之后,仍然是那个巷子。
“好了,丁曦上。”
丁曦点点头,走了过去。
仍然是那个巷子,但是四年后十六岁的陈辉生已经成了黑道上的传奇人物,死在他手上的人数数也已经有了二十来个,这样一个连环杀人犯,警方却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十分聪明,太聪明了。
“阿辉你来啦!”还是那位华哥,待陈辉生异常热情,点头哈腰到近乎谄媚。
陈辉生接过他递来的烟,淡淡抽了一口,“新案子?”
“对,放心,那头不会知道你是谁,只需要做好策划就够了,”华哥说着,“回头刀哥让我将之前的那笔钱打到你的账户上。”
陈辉生点点头,“知道了,货给我,你可以走了。”
“是、是。”那华哥连忙将手里的箱子放下,头也不敢回地走了,仿佛身后的是一个恶魔。
短短四年,他就避这个少年如蛇蝎,无他,因为这个少年太可怕。
陈辉生微微抬着头,夕阳的暮色落在他的半张侧脸上,半边面孔陷在黑暗里,余晖勾勒出他近乎尖锐的下巴线条。
他拎起箱子,轻轻说,“你知道得太多了,那么,你也可以去死了。”
四年,他已经攒了足够的钱,除了这位华哥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他想要退出了,他想要去过光明的生活,所以他决定,让华哥死。
而陈辉生似乎是一个天生的犯罪者,策划犯罪对他而言那样简单,他拥有这样可怕的天赋,本身就是一种可悲。
踩灭烟头,他瘦削的身体后面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那双眼睛,明亮、漠然而又悲伤。
他知道,华哥活不过今晚了,他一定会死,死于他崇拜的刀哥的枪下。
他都不需要亲自动手,就能让一条生命死于他的策划之下。
“咔!”张瑞喊了一声,“很好!”他难得地赞赏道。
要知道,这样的一场戏能一遍过本来就是比较难的,饰演华哥的演员又是个新手,对于丁曦来说,也是第一次上这部电影的戏,能演成这样已经挺出乎他的意料。
“小曦去了一趟好莱坞,演技都见涨啊!”张瑞开玩笑。
丁曦一下来,王珂给他披上羽绒服,他笑着说,“那当然,捧过小金人的影帝影后呢,要是不争气点,那不是存心让人笑话嘛!”
张瑞笑了起来,“好,感觉不错,继续下一幕!”
“好。”
主角总是要累一点的,陈辉生这个角色内心戏很多,眼睛、神态的特写实在不少,而且整个角色的姿态都要摆得很正,他的站姿是很有特色的,在无人的时候,近乎崩溃的黑暗压弯了他的腰,可是在有人的时候,他的肩背总是挺得笔直,这种小细节一不小心就会忘记,但丁曦从没有一次弄错。
“准备——”
丁曦立刻精神了起来。
他一向是遇强则强的,这是一场群戏,而终于,和他配戏的人中有两届金橡奖最佳男主角的得主,饰演警察杨大钧的影帝赵广臻,有饰演黑帮大佬周笃志的金橡奖最佳男配徐鸿,都是国内的知名演技派男演员。
这是一场高|潮戏,丁曦深深吸了口气,慢慢走了过去。
穿着校服的少年对于这个场景来说,略有些格格不入,他的碎发轻轻被风吹起,唇角似乎有笑一闪而逝。
“……我,不会输,后天就是阿美的生日了呢。”
“要给她买什么生日礼物好?”
“泰迪熊,还是日记本?果然还是发卡吧……”
“我不会输,我要活着。”
他抿了抿唇,然后才笑,温柔,又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哥哥婚礼,此为存稿君,有错误回头修改~
从国安六处出来,丁曦感到还有些昏头昏脑的,一切好像有点太快了?
“……总感觉被忽悠得卖了身一样。”丁曦苦笑。
两个人并肩走回了家,贺望岚打开笔记本,直接输入了之前虚心给的网址,将他和丁曦的编号输入之后,果然可以进入,在他们拿到的戒指内侧,有着几个很不起眼的数字,一分钟变动一次,每次连位数都不一样,完全无迹可寻。
“真的是三级权限。”贺望岚敲了几下键盘,“我先查查和冯阿姨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人。”
限定性别:女。
冯璃身边除了林安之外,还有两个一直跟着她的助理,都是女人,一个年轻一些,二十来岁,来的时间都没超过三年,首先可以排除了,因为在七八年前,就已经有过危险的事情了,剩下的一个却也好像没有要害冯璃的可能。
“可以查一查和她关系比较好的演员。”丁曦说,“毕竟这些一直跟着她的在剧组里自己也容易受到牵连吧。”
贺望岚耸耸肩,“那这样排查的范围就要更大一点了。”
作为导演,她相熟的演员当然不算少。
“不着急。”丁曦一笑,“反正那个煞气消起来也不麻烦。”
要养很久才能成气候,但是消起来却不算麻烦,所以虚心说这种办法简直是伤敌一千自伤八百嘛,话说什么人这么恨他的母亲。
这件事暂且放下,丁曦和贺望岚照常上学放学,眨眼就到了期末,当天上午考完试,下午丁曦就飞往了香港,贺望岚比他的考试时间要晚一天半,大概要等两天才能去香港陪他。
这回跟着丁曦去的只有王珂,年关头上不管是冯璃还是丁一池,都是相当忙的时间。
一下飞机,丁曦就带着王珂直接去了剧组,在这方面,他一向是很敬业的。
《黑花》这部电影昨天已经开拍,这会儿正在香港一条街道上拍外景戏份,丁曦出行很低调,没有化妆师之类的不说,随行的也就是一个王珂,身上穿着简单的咖啡色皮羽绒和黑色牛仔裤,脚上一双雪地靴——呃,他很爱这种鞋,穿着舒服保暖。
“请不要靠近,我们正在拍戏。”他被一名剧组的工作人员拦了下来。
丁曦无奈,“我是演员,来找导演报道的。”
那名工作人员将信将疑,他是个香港人,三十来岁了,本身并不是太关注娱乐圈,在剧组里工作也就是打打杂工的,所以根本没有认出丁曦来。
王珂二话不说,直接打电话给了张导的助理。
果然很快有个年轻男人匆匆过来了,直接对着拦住丁曦的那人说,“还不快让开,这位是我们这部电影的男主角!”
那人赶紧唯唯诺诺地让开了。
丁曦蹙起眉,看着面前满脸堆笑的男人,有些不大喜欢他的做派。
“丁少,我是小王,回头有什么事都可以叫我,来,我先带你去张导那儿。”
“叫我丁曦就可以了。”丁曦礼貌地说,粉丝叫他丁少爷那纯粹是个昵称,他不至于现实中还需要人叫他一声少爷。
那“小王”个性很圆滑,立刻改了口,“那我就叫你丁曦了,想不到只有王姐一个人跟你来啊,王姐,你姓王我也姓王,看来我们还是本家呢。”
王珂抿唇笑了笑,也和他聊了几句天。
在这个圈子里,其实不管是谁,都没有多少倨傲的资本,当然,这个圈子也是要看能力的,没有演技,要走上去很难,虽然不是没有可能,成为话题女王你也一样会红,但是,情商也是混这个圈子的必要资本,不仅仅是本人的情商,还有你身边人的情商也很重要。
冯璃放心让王珂跟着丁曦,就是因为王珂是个情商很高的女人,和林安一样,这种方面很多时候是有点天生的因素的。
《黑花》这部电影的导演叫张瑞,名字很普通,但是在香港,只要是他出手的电影,那就绝对不普通,他是香港最知名的导演之一,张瑞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票房,他也是丁一池的好友,当年丁一池和他合作的影片就有七八部。
“小曦来啦。”张瑞笑着说,“这里面有两三年没见了吧。”
“张叔叔好。”丁曦也打招呼,没有故作疏离地叫他张导。
前几年丁曦见过张瑞,当时他去北京,丁一池请他吃饭,冯璃和丁曦也去了,算是有一面之缘。
“这孩子啊,就是长得快,几年没见都这么高了。”
张瑞对丁曦亲切,身边的那些人当然也更加慈眉善目。
“小李,来先给小曦换衣服上妆,回头先将第九第十幕拍了。”
“好嘞。”
一个明显带着内地口音的化妆师笑盈盈地走过来,她是张瑞导演的御用化妆师,跟着张瑞快十年了,但是在张瑞的口中,她仍然是“小李”。
现代戏要上的妆相对简单,但是再怎么样好的皮肤和脸,要上大银幕也是要上妆的,因为拍戏的时候要打光,皮肤吹弹可破的人,经过打光再被摄到胶卷上,放到大屏幕上播放的时候,都会失真,变得不好看,所以,化妆是一道必要程序,不管男女都需要,并不是说真的那么多演员喜欢化妆,或者说不化妆不能见人,而是拍戏的时候,和一般出来的效果不一样,敬业的演员,只需要将自己交给专业的化妆师就够了。
丁曦换过衣服,现在还是大冬天,但是他却不能穿太厚,幸好来之前换了保暖内衣,前后再贴上两个暖宝宝,就感觉还好,因为他的体型偏瘦,里面穿保暖内衣外面再套上衬衫,半点都不会显得臃肿。
白衬衫、黑领带、黑色长裤,深蓝色的西装校服外套,连头发都修剪了一下,短短的黑色碎发,清爽极了。
李绡给丁曦的脸打上淡淡的阴影,加深了眉眼的轮廓,丁曦本来就白,上了一层粉也就够了,但唇色需要更淡一些。
很快,妆后的丁曦就变得比原本的他更加英俊立体起来,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丁曦缓缓露出了一个微笑,这不是属于他的笑,这是属于陈辉生的笑。
不论看上去如何自然亲切优雅爽朗的笑,陈辉生的身上,总是带着淡淡的压抑感,他永远不会像正常的十六岁少年那样无忧无虑阳光灿烂。
“来啦?”张瑞笑着,“好了,都给我动起来,准备!”
这是第一次,本来是无意间他开始走上的罪恶之路。
被警察刘明翰收养之后,陈辉生原本以为自己的生活已经开始变得光明,可是,他又一次被毒瘾折磨,连最后一笔存下的钱也已经花光了。
“华哥,求你了,再给我一点,先借着,回头、回头我一定还你!”饰演十二岁丁曦的小演员也是个知名童星,他苦苦哀求着。
在这几个月里,丁曦已经琢磨过很久这个角色了,所以,哪怕是在哀求的时候,陈辉生也是做不到弯着脊梁的,哪怕是跪下哀求,被毒瘾折磨得脸色都已经开始扭曲,他却仍然在忍着,他的校服穿得整整齐齐,他的指甲里干干净净,明明毒瘾开始发作了,他还可以笑着同家中幼妹告别,同养母说他要去学校参加兴趣班。
然后,一个人藏在阴影里崩溃。
说句实话,这个童星表现得已经相当不错。
“小辉啊,不是华哥我不帮你,这不是有规矩嘛!再说了,你不是被一个阿Sir收养了吗,怎么,没从他哪里搞点钱来?”
这位华哥却是丝毫不给他面子,“哦对了,那位阿Sir可是经常跑到我们刀哥的地盘去缉毒扫黄,你要是能让他下次给点面子,我倒是可以先借给你一点儿。”
陈辉生抓住他的衣服,“如果被他知道了,你以为他还会收养我,一定会赶我出门!还有,你要是和他说了我在你这里买货的事,回头我就把你的交易都供出来——呵呵,华哥,我可是知道你不少的秘密呢。”
“咔!”张瑞喊了一声,满意地回头看了一遍,“好了,这一段再来一遍。”
这场戏相对比较平,但是,表情和眼睛是重点,第一遍特写拍得差不多了,回头再来一遍就比较容易。
这一幕过了之后,接下来才是重头戏。
“有本事你就去把街头的阿翔给弄死,要是你真做得到,华哥我给你十万,再给你一批货!”
就是这样一句话,让陈辉生坠入深渊。
第一次设计杀人,有一就有二,四年之后,仍然是那个巷子。
“好了,丁曦上。”
丁曦点点头,走了过去。
仍然是那个巷子,但是四年后十六岁的陈辉生已经成了黑道上的传奇人物,死在他手上的人数数也已经有了二十来个,这样一个连环杀人犯,警方却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十分聪明,太聪明了。
“阿辉你来啦!”还是那位华哥,待陈辉生异常热情,点头哈腰到近乎谄媚。
陈辉生接过他递来的烟,淡淡抽了一口,“新案子?”
“对,放心,那头不会知道你是谁,只需要做好策划就够了,”华哥说着,“回头刀哥让我将之前的那笔钱打到你的账户上。”
陈辉生点点头,“知道了,货给我,你可以走了。”
“是、是。”那华哥连忙将手里的箱子放下,头也不敢回地走了,仿佛身后的是一个恶魔。
短短四年,他就避这个少年如蛇蝎,无他,因为这个少年太可怕。
陈辉生微微抬着头,夕阳的暮色落在他的半张侧脸上,半边面孔陷在黑暗里,余晖勾勒出他近乎尖锐的下巴线条。
他拎起箱子,轻轻说,“你知道得太多了,那么,你也可以去死了。”
四年,他已经攒了足够的钱,除了这位华哥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他想要退出了,他想要去过光明的生活,所以他决定,让华哥死。
而陈辉生似乎是一个天生的犯罪者,策划犯罪对他而言那样简单,他拥有这样可怕的天赋,本身就是一种可悲。
踩灭烟头,他瘦削的身体后面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
那双眼睛,明亮、漠然而又悲伤。
他知道,华哥活不过今晚了,他一定会死,死于他崇拜的刀哥的枪下。
他都不需要亲自动手,就能让一条生命死于他的策划之下。
“咔!”张瑞喊了一声,“很好!”他难得地赞赏道。
要知道,这样的一场戏能一遍过本来就是比较难的,饰演华哥的演员又是个新手,对于丁曦来说,也是第一次上这部电影的戏,能演成这样已经挺出乎他的意料。
“小曦去了一趟好莱坞,演技都见涨啊!”张瑞开玩笑。
丁曦一下来,王珂给他披上羽绒服,他笑着说,“那当然,捧过小金人的影帝影后呢,要是不争气点,那不是存心让人笑话嘛!”
张瑞笑了起来,“好,感觉不错,继续下一幕!”
“好。”
主角总是要累一点的,陈辉生这个角色内心戏很多,眼睛、神态的特写实在不少,而且整个角色的姿态都要摆得很正,他的站姿是很有特色的,在无人的时候,近乎崩溃的黑暗压弯了他的腰,可是在有人的时候,他的肩背总是挺得笔直,这种小细节一不小心就会忘记,但丁曦从没有一次弄错。
“准备——”
丁曦立刻精神了起来。
他一向是遇强则强的,这是一场群戏,而终于,和他配戏的人中有两届金橡奖最佳男主角的得主,饰演警察杨大钧的影帝赵广臻,有饰演黑帮大佬周笃志的金橡奖最佳男配徐鸿,都是国内的知名演技派男演员。
这是一场高|潮戏,丁曦深深吸了口气,慢慢走了过去。
穿着校服的少年对于这个场景来说,略有些格格不入,他的碎发轻轻被风吹起,唇角似乎有笑一闪而逝。
“……我,不会输,后天就是阿美的生日了呢。”
“要给她买什么生日礼物好?”
“泰迪熊,还是日记本?果然还是发卡吧……”
“我不会输,我要活着。”
他抿了抿唇,然后才笑,温柔,又难过。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哥哥婚礼,此为存稿君,有错误回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