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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宴会(求推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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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德·梅尔。”卡莉的语气很平淡,这也是肯定的,因为她肯定不知道她嘴里的这个名字在未来会有多伟大。

    在得到了卡莉确定的答复之后,杰斯特反而沉静了下来,他现在已经是一家规模不小的控股公司的掌控者了,旗下有着一家游戏开发公司,一家显示芯片的研发公司,一家漫画公司,还有着一家未来电脑巨头三分之一的股份,换句话说,他现在也是有着一亿身家的成功人士,不是一个小人物了。

    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游戏公司,尽管自己很想得到,尽管他的未来会很伟大,但现在他们还不是,这种事情,自己再亲自去也就不合时宜了。

    于是他对着电话那头的卡莉说道:“你把这家公司的游戏送过来,我仔细看一下,如果真的不错的话,我觉得我可以让火星娱乐对他们进行收购,我们现在确实也需要一两家专门做电脑游戏的公司,来拓展我们的全面化。”

    挂断了电话,杰斯特仔细想了想,他的火星娱乐里面似乎没有一个专门进行收购的部门。

    除了一些杂务的行政人员之外就只剩下研发人员了。

    不过这也无所谓,他的游戏公司也不是像ea那样全靠收购过活,除非是那些非常重量级的工作室,其他的他也不怎么在意。

    他直接拨通了亚当·埃德加的电话,将他打算直接收购microprose的想法告诉了对方。

    对此亚当·埃德加还是很意外的,毕竟他玩过这家公司出的几款游戏,并不算太出色,只是他们的制作人倒是很有想法,不过他不认为只是凭借着这几款算不上出色的游戏就能打动自己的老板就要收购对方,他可是见到过现在他老板的那家游戏公司正在研发什么量级的游戏。

    对比自己老板正在做的几款游戏,这家叫microprose的公司做的几款,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

    他有些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老板要去收购这么一家小公司。

    “呵呵。”听到亚当·埃德加的疑惑,杰斯特只是笑了笑不置可否,他只是淡淡的说道,“按照我说的去做就行,有些事情你不需要知道。”

    一款能够传世的游戏并不是你知道这么一个创意,有完成这个创意的技术能力就能完成的,每一款这样的神作,都在里面渗入了制作者的精神内涵,他们的思想已经跟他们的作品合二为一。

    席德·梅尔在成为一名游戏设计师之前,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分类学家,他在制作《文明》之前,已经对这个想法构思完善了很多年,然后他就在这款伟大的游戏里显现出了他超越绝大多数分类学家的分类学能力。

    为什么席德·梅尔的《文明》是这个类型里面最好的?哪怕都没一款能够跟其相提并论的同类作品?因为这款游戏里面充满了席德·梅尔对游戏的独特理解,他的游戏哲学,他认为一款优秀的游戏就应该是这样的,或者说,这是他梦寐以求的游戏。

    有些游戏或许换个人去制作可能跟原来的差距不大,但有些游戏,它们充满了一个制作人浓郁的个人风格,如果换了制作人,虽然还是那些材料,但味道却完全不一样了。

    你甚至都无法想象这款游戏如果换了制作人会怎么样,你能想象《文明》的前面不加席德·梅尔的前缀吗?

    反正我是不能的,杰斯特如此的想着。

    这样的游戏,这样的制作人不多,但也绝对不少,每一款,每一个,都可以称之为传奇。

    《文明》跟席德·梅尔是其一,《潜龙谍影》跟小岛秀夫是其二,《上帝也疯狂》跟莫利纽克斯是其三,《忍者龙剑传》跟硫酸脸是其四,当然还有很多。

    “那好吧。”亚当·埃德加也只能有些郁闷的答应了下来。

    结束了跟亚当·埃德加的通话,杰斯特突然想起他还没给卡马克那小子把他要的苹果电脑寄过去,而且自己也确实需要他帮自己做几款电脑游戏来让自己的这个新发行公司练练手。

    电脑游戏不是自己不能做,而是实在是没时间,他的整个团队都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研发任务,而且哪怕一款游戏再简单,从绘图,配乐,写代码到debug这一套下来至少也要两三天,加上后期的美化处理,五六天也是少的。

    时间啊!杰斯特不由得再次感叹了一下。

    给卡马克的游戏不需要太难,但一定要有意思,最好是像扫雷这种越玩越入迷,一旦上手,就完全停不下来的。

    思来想去,杰斯特还真是想起了一款。

    这是一款二零一四年才发售的游戏,游戏很简单,但是非常耐玩。

    从桌子上抽出一张纸,杰斯特在开头的地方写下了一个单词,也是这款游戏的名字,《s》。

    这款游戏的中文名字叫《小3传奇》,基本上是跟虐人神作《像素鸟》同时期的游戏,虽然没有《像素鸟》出名,但也是一款极富益智乐趣又令人上瘾的游戏,迷上他的玩家数不胜数。

    杰斯特就是其中之一。

    最重要的是这款小品级游戏的逼格很高,很适合卡马克这种天才少年。

    它的玩法可以说是既简单又复杂,既单一又千变万化,如果你拥有优秀的数学思维,那理论上可以将这款游戏无限的进行下去,直到你不想玩为止。

    实在是杀时间的利器。

    一边想着,杰斯特一边在纸上画了一个4x4的矩阵,然后在下面写下了这款游戏的简单的规则。

    在这一个4x4的矩阵里在一开始会随机的出现五个数字,这些数字只会是一,二,三或者三的小倍数,玩家可以任意移动这五个数字的任意一个,范围是上下左右的一个格子,注意的是,当移动某一个数字的时候,同时也会移动整个矩阵的数字,而不仅仅是单独的一个,当然,前提是其他数字有空位供其移动。

    而每当玩家移动一个数字的时候,一个新的数字将会从玩家移动的这个数字的相反位置出现,比如玩家往左移动了一个数字,那么新的数字就会出现在右边,如果往上方移动了一个数字,那么新的数字就会出现在下方。

    同样的,新出现的数字也只能是一,二,三。

    规则就是合并,不过不是随意的合并,而是只能是一跟二合并或者是三以及三的倍数互相合并,也就是说,只能够是一跟二合并成三,然后三跟三合并成六,六跟*并成十二,十二跟十二合并成二十四……以此类推,三跟六是不能合并的,当然,除此之外的所有合并方式都是不被允许的。

    跟《美利坚方块》一样,在这个矩阵的最上方也会提示下一个将要出现的数字是什么,当然,积分系统肯定是跑不了的。

    当这个4x4矩阵的十六个格子全部被数字填满的时候,那么就游戏结束。

    一边写着规则,杰斯特还一边画着详细的矩阵图,以防卡马克看不懂他的意思。

    将《小3传奇》的规则,设定跟玩法全部写完,杰斯特还有些意犹未尽,他又联想到了后来基于《小3传奇》的玩法又有人开发的一款玩法类似,但是规则更加简单,也更好玩,更爽快的游戏。

    《1024》。

    然后,杰斯特笔下不停,又继续的把《1024》以及它的进阶版本《2048》,《4096》的玩法跟规则写了下来,不过跟原版的区别是,他将这三款游戏合并成了一款,但分成了三个难度,初级版是《1024》,进阶版是《2048》,高手版是《4096》。

    其实当初杰斯特喜欢《2048》的程度要比这类游戏的祖师爷《小3传奇》更甚,不外乎其他,就是因为他更加简单。

    一直洋洋洒洒的写了七八页纸,杰斯特才意犹未尽的停下笔,然后从头到尾梳理了一遍,修改了一下前面写的不怎么严谨,容易引起歧义的地方,然后又在一些不够清晰的地方将说明补充的更加完整,然后他才在这份游戏设定稿的最下面写下了他想要跟卡马克的话。

    当然,肯定是先夸奖了他一下《扫雷》完成的不错,然后又说苹果的最新款电脑会同这封信一起给你寄过去,最后又勉励了对方一番,当然,还有上面这个接下来需要你认真完成的小任务。

    当然奖励跟《扫雷》的相同,等值于一台苹果电脑的任何物品或者是现金。

    将其写好之后,杰斯特从一侧的抽屉里拿出了一个信封,在上面写下卡马克的地址,然后将信放进信封,封上口,最后拿起电话给一位干杂务的员工去了一个电话,让对方来自己这里拿一封信,顺便去购买一台全新的苹果最新款电脑,给信封上的这个地址发快递过去。

    等了几分钟,自己的员工将信拿走之后,杰斯特又继续在系统里玩起了让他感到一种自虐快感的《雷电》,这一次他坚持了一个多小时,为了能够多次查看这款游戏在关卡设计时的细节,杰斯特故意死了几次,也在纸上记录了下一些可以参考的地方,画了几幅设定的草图。

    其实经过了无数次死亡的锻炼,杰斯特也掌握了这款游戏为什么会被人称之为躲子弹比打飞机重要的多的原因,至少比他一开始玩的时候是要强得多的。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杰斯特准备要去洛杉矶了。

    中山隼雄在来的前几天就对他发出了邀请,要在他到来的当天晚上举办一个宴会,主要是宴请一些商业上的朋友,受到邀请的都是一些跨国集团的高层,要么是这样的公司董事,要么是松下,索尼这样的美国分公司的负责人,原本以杰斯特的身份是没有资格参加的,但因为这次要跟世嘉签约的原因,所以他也在邀请之列。

    算是中山隼雄对他表示的一个善意。

    我们世嘉对我们之间的合作是很有诚意的。

    对此杰斯特倒是不怎么感兴趣,他最烦的就是这类应酬,尽管这次应酬的级别很高。

    尽管不喜欢,但杰斯特也不能不去,不然实在是太过于失礼了。

    杰斯特在上一世跟这一世都没有参与过这类宴会,对此并不怎么熟悉,不过他至少是从看过的影视剧里知道参加这种宴会起码是要穿礼服的,像扎克伯格这种能穿着拖鞋出席正式场合的事情杰斯特看着很羡慕,但他可做不来,毕竟人跟人是不一样的。

    杰斯特的灵魂是一位受到了十几年中国传统教育的中国人,在他的眼里,这种不在乎别人眼光的行为虽然洒脱,但也是失礼的,起码这种行为就是对邀请方的极度不尊重。

    这一点,杰斯特是做不出来的。

    礼服是阿玛尼的,前几天在专卖店买的,不是什么手工制作,首先是时间不够,其次是杰斯特对此也没什么兴趣,随便选了件合身的就算完事。

    宴会的时间是今天晚上七点三十,地点在洛杉矶宝艾西酒店。

    就在杰斯特换上了崭新的晚礼服准备开着他的那辆野马肌肉车赶往洛杉矶的时候,他突然想到,这样的一个宴会是不是要带上一个女伴比较合适?

    这时他又不由自主的想到了那个在书店遇到的女孩,一个多月过去,不知道她看没看完那本《生命不能承受之轻》?

    当然,他也只是想想而已,尽管杰斯特知道这个女孩的名字,信息,按照他目前的拥有的资源也足够找到这个女孩,但是杰斯特觉得,这样总归是不好,无缘无故的邀请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子去参加一个晚宴,这在杰斯特怎么想怎么觉得脑残。

    而且对方还是一个大陆来的传统女孩,想来也肯定不会答应自己这么过分,无理的请求的吧。

    杰斯特这么想着,那找谁呢?

    然后杰斯特把能想的人想了一圈,竟然发现自己这具身体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宅男,平常除了钻研编程之外就是去体育馆健身,身为一个经历了完整美国高中生涯的男人竟然还他么的是一个处男。

    认识倒是认识许多女同学,而且还有不少的女同学以各种方式挑逗**过自己,但自己竟然对此毫不感兴趣,似乎在自己这具身体的认知里,跟那些冰冷的代码打交道要比跟那些热情似火,各种风情的美女打交道要有意思的多。

    真是暴殄天物。

    杰斯特愤恨的想着,不过他似乎忘记了,他在重生前,也不过是一位跟这位差不多的宅男罢了。

    大家都是大哥不笑二哥。

    要找那些女同学对现在的杰斯特倒是不难,不过杰斯特也没有什么兴趣跟一个没有接触过的女人进行过于亲密的举动。

    本质上杰斯特还是很内向的。

    这个时候杰斯特突然想到了一个人选,思来想去似乎她最合适,然后杰斯特就毫不犹豫的拨通了卡莉的电话。

    “什么?你让我做你的女伴跟你出席一个晚宴?”听完杰斯特的话,卡莉竟然有些夸张的笑了起来,她实在是想不到,一个在她眼里如此出色的小男孩,一个年纪轻轻已经身家亿万的富豪,竟然会找不到一个女伴。

    被卡莉说的有些恼怒,杰斯特有些恼怒的说着:“你到底帮不帮!”

    “哈哈。”听了杰斯特的话,这一次卡莉电话那头的笑声更大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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