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没良心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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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叽喳喳,嘤嘤嗡嗡。
屋外的动静,吵得大个子很心烦。
他是忘了许多事,可又似乎没有。脑子里依旧保有记忆的碎片,只是跟顽皮的萤火虫似的,明明灭灭,每当他要抓住一个时,却又飞快的隐入黑暗里。
大个子很焦躁。
那感觉,就好象是守在自家窗外,不时看着屋里的动静,却偏偏丢了钥匙,不得其门而入那般恼火。
可他越是想集中精神去想,耳朵却偏偏总是留意到窗外的动静。
尤其那个小气女人的声音,格外清晰。
此时,屋外的叶秋正笑眯眯的对朱德贵说,“你既说前蹄比后蹄好,那就割个前蹄去呗,别客气。”
啧,听听这明晃晃的嘲讽,当谁不知道么?大个子都不用去看,就能想象出那张虚伪的笑脸,就跟早上问他有没有吃饱一样。
哼,就算再好看,他也不会上当。
有得吃就一定得吃饱。否则到了战场上,可能就因为少了那一口,撑不到最后。
唔……这话是谁说的?怎么这么耳熟?
大个人又陷入新一轮苦思里。
而屋外,看朱德贵还想争执,朱长富不高兴了,“你是拿钱来买东西的大爷,还是怎样?你婶子刚都说了,这猪是地瓜带回来的,要怎么分,怎由得了你说了算?白给你不要钱还这样挑三拣四,既如此,索性不用拿了,爱吃什么,自己拿钱上外头买去!”
朱德贵给这一番抢白,讨个没趣不说,连那只猪蹄眼看也拿不上了。不由得心中暗悔,更加埋怨家里的媳妇出的主意简直是蠢透了。
说什么她不来,叔叔未必好意思在外人跟前打他的脸,不如就多要些。这样贪心,果然又碰钉子了吧?
可真要空手而归,他又不甘心。只得放下身段,转而哀求叶秋。
“大妹子,你看,这猪蹄要不我就不拿了,换块肉可以不?你看着给就行。”
猪蹄再好吃,也就一顿饭的工夫。对于农家人来说,还不如要些有油水的大肥肉,可以多吃几日。
他若不是朱长富的亲侄,叶秋连根猪毛都不给他。可谁叫他是呢?故此叶秋亲自跟朱方氏说,“婶儿,给他块肉吧,从我的份上扣。”
可朱方氏却是不肯,割下那只不带半点蹄膀的前蹄交给朱德贵,“你要就拿着,不要就等着别人分了,你再去跟人换。”
朱德贵无法,只得拎了这只猪前蹄,站一旁等着。
接下来再也没人好意思挑肥拣瘦了,可要把头野猪肉分开,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里,应该从这里下刀!”
“这里不行,全是油,根本没法砍,打滑。”
“那是你没使对力气。”
“那你行你来啊。光说不练谁不会啊?瞧瞧,这不一样的吗?”
……
一村身强力壮的汉子,闹哄哄提了菜刀石斧轮番上阵,却硬是拿这油乎乎,滑腻腻的野猪肉没法子。
再让他们这么乱七八糟砍下去,叶秋估计就不要想什么排骨五花肉了,干脆全剁了馅包饺子拉倒。
正头疼着,忽地身后有片阴影袭来。
回头,抬眼,正对上男人不悦的脸。
“走开!”
叶秋一惊,才要腾地方,却见大个子长腿一迈,冲着那堆分猪肉的汉子们去了。
仿佛随身带着避水决一般,那饭桶所到之处,众人纷纷两边退散。
大个子随手就拎起案板上的菜刀,瞅了朱方氏一眼,“怎么分?”
声音低沉,明显透着十分不耐。
幸好老人家早上投喂过一次,对这煞气十足的大个子,多少有几分底气,伸手便在猪上一比划。
唰!
暗沉的菜刀硬是亮出一抹闪瞎人眼的刀锋,稳稳的顺着朱方氏指过的地方,干脆利落的割下一块肉来。
看着那整齐的连着厚厚猪皮的刀口,原本吵成菜市场的分肉现场静得象学堂。
围观的村民们全都瞪大了眼睛,忘记了说话。
这,这还是刚才那把菜刀吗?
怎么在他们手里就跟睡着了似的,到他手里,却变得这么生猛?
大个子不说话,只再度挑眉看向朱方氏。
了解。
朱方氏会意的一路指下去,众人也就眼睁睁的看着。
原本油腻难切的野猪肉,在那大个子的手下,竟是变得跟豆腐一样听话。直如吹枯拉朽般,瞬间化为一堆堆骨头和肉。
朱方氏眼中暗含赞叹,觉得可以收手了。
可叶秋赶了上来,伸出一根白皙纤秀的食指,在猪颈背那儿虚指了指,还略带讨好的笑了笑。
善变又爱乱眨眼的女人。
大个子皱眉在心底默默记下一笔,可到底还是按她手指的方向,割了一条梅头肉下来。
果断的再出指,又出指。
五花肉,排骨,大腿骨,全弄下来了。
村里人就是看着,也没有半点意见。且不说猪本就是人家的,当然要由着她先挑,叶秋挑的不是瘦肉就是骨头,属于做菜精细,但穷人不爱的。所以看她拿走这些,大家还觉得挺好,嘿嘿,留下更多大肥肉,他们可以多分点了。
只在叶秋转身之时,男人不知突然想起什么,果断一刀斩下猪尾巴,也扔了进去。
这倒是让村里人心疼了。
猪尾巴可是好东西呀,能治小孩遗尿,还能益骨髓补腰力。是男人,都懂的。
叶家丫头一看就是不会过日子的,还是这大个子会吃。
不知道被乡亲们暗中鄙夷的叶秋,对那饭桶微撇了撇嘴,提着肉篮走了。
没良心的女人。大个子眸光沉了沉,又对着那纤秀的背影贴上一个标签。
瞧瞧,这才刚替她办完事,就翻脸不认人了。要不是瞧她早上那锅猪肝疙瘩汤煮得还不错,他才懒得搭理她。
扔刀正想离开,可朱方氏却把他叫住,“你等等!”
这么好的劳动力,不利用利用实在太可惜了。
原本她还担心肉分得不均,末了要给叶秋招骂,如今却是不必担心了。指挥着大个子,把猪肉分成更加精细的小块,然后一份份搭配着骨头什么的,分赠众人。
等到村中二十几户人家都高高兴兴,领了一份有肥有瘦有骨头的肉回去,甚至朱德贵都找人换好了猪蹄,大高个也终于可以扔下菜刀,清静一会儿了。
看看他切完这么大一只猪,都没沾到多少油的手,朱方氏心中越发赞叹。就是瞧着大个子的债主面孔,依旧生出几分欢喜。
“辛苦你啦。要不要到那边坐坐,晒晒太阳?总比闷在屋里强。”
瞧着老人家目光所指的那片山坡上,正牵着脖上套绳的小野猪,玩得不亦乐乎的小地瓜,大个子的眉头不觉皱了皱。
他是出来找清静的,不是想赶走了一群苍蝇,又得给人看孩子的。
可转头看看,老两口明显要收拾分肉弄脏的案板院子了,他要回屋坐着也委实不大好,可要让他去帮忙——
男子汉大丈夫,是该干家务的吗?
大个子脑子里莫名又闪出一句话,然后目光微闪了闪,微嗯了一声,转身往山坡上走了。
不过是一个孩子,不听话就打他屁股!
看他答应了,朱方氏还远远的喊了一声,“地瓜,我们都在忙。你好好的跟着叔叔,要听话,知道吗?”
嗳!小地瓜很乖巧的答应了。然后,牵着他的猪,迎着大个子叔叔跑过来。
男人微有些满意,算他识相。
只是,他刚寻个地方坐下,打算接着找记忆,那小崽子干嘛牵着猪,围着他转起了圈圈?
他不晕,他眼晕。
“站住!”
呃?
小地瓜莫名停下,无辜的看着男人。
继续保持。男人眼不晕了,目光里也多了两分难得的嘉奖之意。
继续眺望着层层叠叠的黄土高原,心下却在狐疑,这是什么鬼地方,他怎么一点也不熟悉?却跑过来,还救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小孩,这此事,跟他有什么关系?
一只柔软的小指头,在他背后戳了戳。
迟迟等不来下一个指令的小地瓜,很是莫名其妙,叔叔叫他站住干嘛?
再次陷进思绪里的男人想也不想,几乎是本能的一个反手擒拿,身后偷袭他的小人儿,就被整个翻了个个儿,提到了跟前。
本来还要随手扔出去,可在感应到那并不陌生的稚软触觉时,多看了一眼,这也才看到,偷袭他的并不是什么危险品。但要把他扔出去,可就危险了。
男人正暗自庆幸,却在见到那小崽子整个完全呆掉时,忍不住皱了皱眉。
他不会哭吧?
小崽子哭什么的,很讨厌的。
本能的伸手往腰间摸去,那里长年有给阿雪准备的糖,分这小崽子一块也没什么。可是,在摸到完全不同的衣裳时,男人的手突然顿住了。
等等!谁是阿雪?他又为什么要给他带糖?
可在男人就快抓住那点记忆时,呆掉的小崽子却又活了过来,趁他出神,兴奋的一把甩开他的手,又跑到他的背后,戳向他背上同一个地方。
“再来!”
看他不动,小崽子还拍着他的背,催促,“快点!”
被戳掉记忆的男人,眯眼拧过脖子。
忽地一把拎起小崽子,高高的把他往天上抛去。
啊——
听到小崽子在半空中吓得失声尖叫,男人眼中掠过一抹恶劣。
从没人敢随意打断他。
就是小崽子,也不应该例外。适当的教训,是帮助新兵成长的第一步。
咦?他怎么又想到新兵去了?
可等他把小崽子接住,放到地上,被过度惊吓的小崽子没去成长,反而不知死活的抱着他的大腿,再度打断他的记忆。
“还要!”
小崽子小脸涨得红通通的,紧贴着男人的小短腿儿还打着颤,一双大眼睛却望着他,亮得象夜晚的星星,坚定且无比期待的说。
※
小剧场:
阿雪:我是美丽智慧勇敢奔放集于一身的——你们猜!
作者:这个二货怎么跑出来了?赶紧先收回去。咳咳,大家不要因此就误会到某人,不给地瓜投票了。星星眼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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叽叽喳喳,嘤嘤嗡嗡。
屋外的动静,吵得大个子很心烦。
他是忘了许多事,可又似乎没有。脑子里依旧保有记忆的碎片,只是跟顽皮的萤火虫似的,明明灭灭,每当他要抓住一个时,却又飞快的隐入黑暗里。
大个子很焦躁。
那感觉,就好象是守在自家窗外,不时看着屋里的动静,却偏偏丢了钥匙,不得其门而入那般恼火。
可他越是想集中精神去想,耳朵却偏偏总是留意到窗外的动静。
尤其那个小气女人的声音,格外清晰。
此时,屋外的叶秋正笑眯眯的对朱德贵说,“你既说前蹄比后蹄好,那就割个前蹄去呗,别客气。”
啧,听听这明晃晃的嘲讽,当谁不知道么?大个子都不用去看,就能想象出那张虚伪的笑脸,就跟早上问他有没有吃饱一样。
哼,就算再好看,他也不会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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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屋外,看朱德贵还想争执,朱长富不高兴了,“你是拿钱来买东西的大爷,还是怎样?你婶子刚都说了,这猪是地瓜带回来的,要怎么分,怎由得了你说了算?白给你不要钱还这样挑三拣四,既如此,索性不用拿了,爱吃什么,自己拿钱上外头买去!”
朱德贵给这一番抢白,讨个没趣不说,连那只猪蹄眼看也拿不上了。不由得心中暗悔,更加埋怨家里的媳妇出的主意简直是蠢透了。
说什么她不来,叔叔未必好意思在外人跟前打他的脸,不如就多要些。这样贪心,果然又碰钉子了吧?
可真要空手而归,他又不甘心。只得放下身段,转而哀求叶秋。
“大妹子,你看,这猪蹄要不我就不拿了,换块肉可以不?你看着给就行。”
猪蹄再好吃,也就一顿饭的工夫。对于农家人来说,还不如要些有油水的大肥肉,可以多吃几日。
他若不是朱长富的亲侄,叶秋连根猪毛都不给他。可谁叫他是呢?故此叶秋亲自跟朱方氏说,“婶儿,给他块肉吧,从我的份上扣。”
可朱方氏却是不肯,割下那只不带半点蹄膀的前蹄交给朱德贵,“你要就拿着,不要就等着别人分了,你再去跟人换。”
朱德贵无法,只得拎了这只猪前蹄,站一旁等着。
接下来再也没人好意思挑肥拣瘦了,可要把头野猪肉分开,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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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身强力壮的汉子,闹哄哄提了菜刀石斧轮番上阵,却硬是拿这油乎乎,滑腻腻的野猪肉没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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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个子随手就拎起案板上的菜刀,瞅了朱方氏一眼,“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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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老人家早上投喂过一次,对这煞气十足的大个子,多少有几分底气,伸手便在猪上一比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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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这还是刚才那把菜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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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个子不说话,只再度挑眉看向朱方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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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氏会意的一路指下去,众人也就眼睁睁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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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氏眼中暗含赞叹,觉得可以收手了。
可叶秋赶了上来,伸出一根白皙纤秀的食指,在猪颈背那儿虚指了指,还略带讨好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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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个子皱眉在心底默默记下一笔,可到底还是按她手指的方向,割了一条梅头肉下来。
果断的再出指,又出指。
五花肉,排骨,大腿骨,全弄下来了。
村里人就是看着,也没有半点意见。且不说猪本就是人家的,当然要由着她先挑,叶秋挑的不是瘦肉就是骨头,属于做菜精细,但穷人不爱的。所以看她拿走这些,大家还觉得挺好,嘿嘿,留下更多大肥肉,他们可以多分点了。
只在叶秋转身之时,男人不知突然想起什么,果断一刀斩下猪尾巴,也扔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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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家丫头一看就是不会过日子的,还是这大个子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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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她还担心肉分得不均,末了要给叶秋招骂,如今却是不必担心了。指挥着大个子,把猪肉分成更加精细的小块,然后一份份搭配着骨头什么的,分赠众人。
等到村中二十几户人家都高高兴兴,领了一份有肥有瘦有骨头的肉回去,甚至朱德贵都找人换好了猪蹄,大高个也终于可以扔下菜刀,清静一会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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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出来找清静的,不是想赶走了一群苍蝇,又得给人看孩子的。
可转头看看,老两口明显要收拾分肉弄脏的案板院子了,他要回屋坐着也委实不大好,可要让他去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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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刚寻个地方坐下,打算接着找记忆,那小崽子干嘛牵着猪,围着他转起了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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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谁是阿雪?他又为什么要给他带糖?
可在男人就快抓住那点记忆时,呆掉的小崽子却又活了过来,趁他出神,兴奋的一把甩开他的手,又跑到他的背后,戳向他背上同一个地方。
“再来!”
看他不动,小崽子还拍着他的背,催促,“快点!”
被戳掉记忆的男人,眯眼拧过脖子。
忽地一把拎起小崽子,高高的把他往天上抛去。
啊——
听到小崽子在半空中吓得失声尖叫,男人眼中掠过一抹恶劣。
从没人敢随意打断他。
就是小崽子,也不应该例外。适当的教训,是帮助新兵成长的第一步。
咦?他怎么又想到新兵去了?
可等他把小崽子接住,放到地上,被过度惊吓的小崽子没去成长,反而不知死活的抱着他的大腿,再度打断他的记忆。
“还要!”
小崽子小脸涨得红通通的,紧贴着男人的小短腿儿还打着颤,一双大眼睛却望着他,亮得象夜晚的星星,坚定且无比期待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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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这个二货怎么跑出来了?赶紧先收回去。咳咳,大家不要因此就误会到某人,不给地瓜投票了。星星眼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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