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银飞马弹弓很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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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教我用石子打乌鸦的绝技吗?”
他一跃而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双脚才又落回地面,蹦?了几下,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我这绝技,不光能打乌鸦,连天上飞的鹞鹰都能打下来,咳咳,如果技术纯熟的话。”
我也站起来,发现他身材矮小,比我还要低上好几公分;他打扮得像个大号蚂蚱,站在原地也一弹一弹的就更像了,看着眼晕。
他夸张地向后一仰:“呃,你居然这么高大。”
我有些哭笑不得——要知道我身高还不到一米六,出生到现在的十九年间,还从没有人说过我高大。是了,包里那位说过,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
“不过,你这高度我还能接受,”他摆摆手说,“起码不像精灵他们,高得离谱。”
“你好像不太喜欢精灵?”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说不喜欢好像又有点过了……我其实没跟他们打过多少交道,不是一路人罢了,他们总是端着架子,看见你也跟没看见一样,超没劲的。”
“我还以为,精灵的人缘很好呢。”
“那是以前,”他撇撇嘴说,“听老人家说,以前精灵王克拉门苏统治时期,精灵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东都,现在不一样了,各自为政,不光把东都分裂成了好几个小国家,连西南的魔法森林都不放过,彼此之间打打杀杀的,受苦的却是矮人和咱们半身人。”
“为什么?”
“说来也讽刺,矮人本来受灯神族的奴役,苦不堪言啊!后来大灯神雷萨与精灵王大战,矮人临阵倒戈,结果灯神是败退了,矮人却没得到自由,接着受精灵驱使。”
“境遇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吗?”
“哼哼,为精灵挖矿,和为灯神挖矿,有什么区别吗?还不止这样。矮人么,挖矿就挖矿罢,反正几千年来干的都是这个;可是现在有好几个领主,管辖着不同地域的矮人,他们互相看不顺眼,藉口都是这家的矮人挖了那家的矿,所以要让矮人们先干一仗——依我看,目的就是为了把别人家的矿山抢过来——而且矮人啊,又是很喜欢打架的,其实他们人不坏,就一个毛病,太爱喝酒,喝多了动作就粗鲁,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
我想了想,说:“你不是说精灵已经四分五裂了吗?这样还能统率矮人?”
“矮人的部落和部落之间也不是很团结,和平时期也常常你一榔头我一板砖的,要不然怎么会被精灵管着?精灵的数量可比矮人少多了。”
“你说的那个精灵王……提拉米苏……”
“是克拉门苏……”
“对,他怎么了?”
“大战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有传言说他跟大灯神相爱相杀最后殉情了,又有人说他们一起浪迹天涯了……反正快两千年前的事了,也没个准。”
“他们中有一个是女的?”
“谁说的,都是男的。”
“……好吧。”我叹气,又问,“你说的这些,与半身人有什么关系呢?”
年轻的绿精看上去十分愤慨,他挥舞着小拳头:“最不公平的就是这一点!我们半身人,既没有参战,也从来不招惹谁,祖祖辈辈一直在这片大草原上和西南的魔法森林里生活,现在可好,西南也被精灵占了,还大有往草原扩张的架势,冲着我们这些原住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所以,你们的生存空间被挤压了。”
“何止挤压空间这么简单,是屈辱啊!你知道吗?我爷爷的爷爷是葬在魔法森林里的,那里才是我的根啊!可是我却不能随意回去,因为那里已经是‘夜莺之森’的领地……”
说到这里,他声音小了下去,似乎有所忌讳似的,看了看我:“……不好意思,我好像太激动了……那啥,你跟精灵应该没啥交情吧?”
我只跟一个快变成化石而且已经流离失所的精灵有点交情,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而且皮克西提到夜莺之森,我无论如何也想套出更多消息,于是立马情真意切地撇清,表示自己连精灵具体长啥样都不知道——这是真的,什么美貌啊尖耳朵啊都是听说而已又没有亲见——可是不管我怎么旁敲侧击,他都不肯吐出关于夜莺之森的半个字了。
我只好暂时放弃,催他教我投石击鸟;他好像也很乐意转换话题,伸手在腰带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个弹弓——我顿时岔气,你妹啊,原来是需要工具的么。
皮克西看见我一脸“什么啊原来是这样一点都不惊人”的表情,显然很不服气,哼哼着说:“你、你别小看了我的绝技!就算是有弹弓,也得技术好才能打下鸟儿来的!不信你试试!我先示范。”
他在地上摸了半天,抠出一粒葡萄大小的石头,右手捏着压在皮筋上,凑到眯缝着的眼睛前,似乎瞄准了几十米外的一群鸟儿;皮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竟然越扯越长,最后左臂都能完全伸直了,我生怕皮筋会断,谨慎地挪开了一点;就在这时!皮克西帅气地松开右手,石子咻地射了出去,端的是又快又远,带着口哨般的尖锐声响,直接穿过了鸟群,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进不知几百米外的草丛中,再也不见。
那群晨起之后正在草丛上空扑腾嬉闹的鸟儿,唧唧喳喳地散开,巧妙地避过了飞石的路线,很快又重聚在一起,继续唧唧喳喳,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就像下课时聚在走廊上八卦的中学女生们,时而安静下来,给路过的老师让出一条道,等老师走远了,又快乐地继续起刚才的话题。
皮克西小脸通红,却一本正经地看着远处石子落下的地方点点头,仿佛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似地说:“就用这个力度,能把石子打得很远。”
我大概绷不住笑了,他有点气急败坏地跺脚,一边又在空中转圈子:“我只是意思一下给你看看我的弹弓能打多远!”
“我不是在怀疑你的技术,皮克西,”我笑着说,“早上那两只乌鸦可是货真价实的。”
他可能已经准备好了继续辩解,此时听我这么说,顿了一下,最后又飞了个媚眼,把弹弓塞在我手里,说:“哼……你试试吧。”
我在他拍腰拧肩的指导下拉开弹弓,却不敢拉得太开,他在身边攥着两个小拳头吼:“用力——张开——用力——使劲儿啊——”
我一下子泄了气,苦着脸道:“别这么吼行不行,又不是生孩子。”
他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刷地又红了,结结巴巴地说:“说、说什么呢,不过你啊,怎么不用力呢?我这弹弓是用银飞马的蹄筋做的,可耐抻了,轻易断不了。”
哦!原来是个高级货!我肃然起敬,原本不起眼的弹弓忽然显得熠熠生辉了,我拿在手里左看右看。
之前听包里那位说过,飞马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长着翅膀可以飞,以银色为最佳品种;不过,灵境的飞马跟传说中诗神缪斯的坐骑珀伽索斯不是一回事,在这里,飞马甚至可以作为食材,变成肉饼填进矮人们无底洞般的肚皮。当时,听到他用一种轻蔑的语气谈起矮人永不餍足的食欲,我不禁好奇地问,精灵吃些什么?他矜持地报了几样,都是x果x豆之类的,光听名字我就兴趣缺缺:木有肉,不幸福啊。
话说我努力压下啃一口试试咬劲儿的念头,把弹弓举在眼前研究传说中的高级蹄筋,但灼灼的目光暴露出的一丝野望显然让皮克西十分不安。他紧张地搓着手转圈子:“你想干什么……很贵的哟,它可是很贵的哟。”
我一笑,索性把弹弓还给他,说:“你先收着吧,我得去找你说的那个‘兜兜草’,不然今天一整天都没水喝了。”
他倒扭捏起来,小手往身后一背,做出很大方的样子,说:“你先收着,等学会打鸟了再还给我。”
我让了两回,他还是不肯接过,我便不再坚持,顺手把弹弓塞进背包侧面的网兜里,猫着腰钻到草窠里寻找兜兜草。
这种草并不很多,我找了十几分钟才发现了一株,幸好半人高的植株够大,茎上对生的碗状叶片够深,积攒的夜露也够多,一片就有一小碟的水量,让我不禁怀疑露水是否能有这么多。皮克西说,兜兜草本身也会分泌汁液,不过无毒无味无色,可以放心饮用。
我找到的这一株上有六个叶片,小心地喝了没发觉有什么异常,特别是包里那位一直没有动静,我放下心来,起身打算换个地方继续找。却见,绿精直挺挺地站立着,踮着脚,一脸警惕地朝着一个方向观望,活像一只发现了敌情的猫鼬。
“怎么啦?”我刚开口,就被他“嘘”止,便也踮起脚尖眺望。
他盯着的是正北方。风从北方来,拂过草面,荡漾起碧绿的波浪;远方有五颜六色的鸟儿腾空而起,随风传来微弱的喧闹;在波浪的低谷中,瞬间晃过一抹棕红色,看不分明,我不能确定是不是眼花了。
皮克西脸色一变,低声道:“真倒霉,又跟来了!”
我茫然:“那是什么?”
“群狼!”
我心里咯噔一下,“狼?”
“是一群狼!”他几乎尖叫起来,“我得走了,虽然很抱歉,不过只能就此告别了,你也快跑吧!”
说完他一矮身钻进草丛,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居然会瞬移?!
不知是不是察觉到绿精已经逃走,狼似乎稍稍停顿了一下,一个波谷过去,浩瀚的碧色之中零零星星地露出了一些棕红色。这一次,我看得分明了。至少有七八匹,面朝着我的方向。打头的那匹,尽管距离很远,甚至连形体都无法分辨,还是能感觉到它的视线如有实质般直直射来,让我瞬间手脚冰凉。
它们会跟随消失的绿精离开吗?我可不敢做此想——打头的那匹,忽然嗷嗷嗷地仰天长啸,真的是狼!
啸声嘶哑,听上去既凶悍又凄凉。
啸毕,群狼朝我的方向直冲过来!
我掉头狂奔。
“能教我用石子打乌鸦的绝技吗?”
他一跃而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双脚才又落回地面,蹦?了几下,伸出一根手指摇了摇:“我这绝技,不光能打乌鸦,连天上飞的鹞鹰都能打下来,咳咳,如果技术纯熟的话。”
我也站起来,发现他身材矮小,比我还要低上好几公分;他打扮得像个大号蚂蚱,站在原地也一弹一弹的就更像了,看着眼晕。
他夸张地向后一仰:“呃,你居然这么高大。”
我有些哭笑不得——要知道我身高还不到一米六,出生到现在的十九年间,还从没有人说过我高大。是了,包里那位说过,绿精是半身人的一种。
“不过,你这高度我还能接受,”他摆摆手说,“起码不像精灵他们,高得离谱。”
“你好像不太喜欢精灵?”
他皱着眉想了一会儿,说:“说不喜欢好像又有点过了……我其实没跟他们打过多少交道,不是一路人罢了,他们总是端着架子,看见你也跟没看见一样,超没劲的。”
“我还以为,精灵的人缘很好呢。”
“那是以前,”他撇撇嘴说,“听老人家说,以前精灵王克拉门苏统治时期,精灵们都老老实实地呆在东都,现在不一样了,各自为政,不光把东都分裂成了好几个小国家,连西南的魔法森林都不放过,彼此之间打打杀杀的,受苦的却是矮人和咱们半身人。”
“为什么?”
“说来也讽刺,矮人本来受灯神族的奴役,苦不堪言啊!后来大灯神雷萨与精灵王大战,矮人临阵倒戈,结果灯神是败退了,矮人却没得到自由,接着受精灵驱使。”
“境遇跟以前有什么不同吗?”
“哼哼,为精灵挖矿,和为灯神挖矿,有什么区别吗?还不止这样。矮人么,挖矿就挖矿罢,反正几千年来干的都是这个;可是现在有好几个领主,管辖着不同地域的矮人,他们互相看不顺眼,藉口都是这家的矮人挖了那家的矿,所以要让矮人们先干一仗——依我看,目的就是为了把别人家的矿山抢过来——而且矮人啊,又是很喜欢打架的,其实他们人不坏,就一个毛病,太爱喝酒,喝多了动作就粗鲁,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着。”
我想了想,说:“你不是说精灵已经四分五裂了吗?这样还能统率矮人?”
“矮人的部落和部落之间也不是很团结,和平时期也常常你一榔头我一板砖的,要不然怎么会被精灵管着?精灵的数量可比矮人少多了。”
“你说的那个精灵王……提拉米苏……”
“是克拉门苏……”
“对,他怎么了?”
“大战之后,他就销声匿迹了,有传言说他跟大灯神相爱相杀最后殉情了,又有人说他们一起浪迹天涯了……反正快两千年前的事了,也没个准。”
“他们中有一个是女的?”
“谁说的,都是男的。”
“……好吧。”我叹气,又问,“你说的这些,与半身人有什么关系呢?”
年轻的绿精看上去十分愤慨,他挥舞着小拳头:“最不公平的就是这一点!我们半身人,既没有参战,也从来不招惹谁,祖祖辈辈一直在这片大草原上和西南的魔法森林里生活,现在可好,西南也被精灵占了,还大有往草原扩张的架势,冲着我们这些原住民,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所以,你们的生存空间被挤压了。”
“何止挤压空间这么简单,是屈辱啊!你知道吗?我爷爷的爷爷是葬在魔法森林里的,那里才是我的根啊!可是我却不能随意回去,因为那里已经是‘夜莺之森’的领地……”
说到这里,他声音小了下去,似乎有所忌讳似的,看了看我:“……不好意思,我好像太激动了……那啥,你跟精灵应该没啥交情吧?”
我只跟一个快变成化石而且已经流离失所的精灵有点交情,不过这话是不能说的,而且皮克西提到夜莺之森,我无论如何也想套出更多消息,于是立马情真意切地撇清,表示自己连精灵具体长啥样都不知道——这是真的,什么美貌啊尖耳朵啊都是听说而已又没有亲见——可是不管我怎么旁敲侧击,他都不肯吐出关于夜莺之森的半个字了。
我只好暂时放弃,催他教我投石击鸟;他好像也很乐意转换话题,伸手在腰带里摸了一会儿,掏出一个弹弓——我顿时岔气,你妹啊,原来是需要工具的么。
皮克西看见我一脸“什么啊原来是这样一点都不惊人”的表情,显然很不服气,哼哼着说:“你、你别小看了我的绝技!就算是有弹弓,也得技术好才能打下鸟儿来的!不信你试试!我先示范。”
他在地上摸了半天,抠出一粒葡萄大小的石头,右手捏着压在皮筋上,凑到眯缝着的眼睛前,似乎瞄准了几十米外的一群鸟儿;皮筋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竟然越扯越长,最后左臂都能完全伸直了,我生怕皮筋会断,谨慎地挪开了一点;就在这时!皮克西帅气地松开右手,石子咻地射了出去,端的是又快又远,带着口哨般的尖锐声响,直接穿过了鸟群,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最后落进不知几百米外的草丛中,再也不见。
那群晨起之后正在草丛上空扑腾嬉闹的鸟儿,唧唧喳喳地散开,巧妙地避过了飞石的路线,很快又重聚在一起,继续唧唧喳喳,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就像下课时聚在走廊上八卦的中学女生们,时而安静下来,给路过的老师让出一条道,等老师走远了,又快乐地继续起刚才的话题。
皮克西小脸通红,却一本正经地看着远处石子落下的地方点点头,仿佛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似地说:“就用这个力度,能把石子打得很远。”
我大概绷不住笑了,他有点气急败坏地跺脚,一边又在空中转圈子:“我只是意思一下给你看看我的弹弓能打多远!”
“我不是在怀疑你的技术,皮克西,”我笑着说,“早上那两只乌鸦可是货真价实的。”
他可能已经准备好了继续辩解,此时听我这么说,顿了一下,最后又飞了个媚眼,把弹弓塞在我手里,说:“哼……你试试吧。”
我在他拍腰拧肩的指导下拉开弹弓,却不敢拉得太开,他在身边攥着两个小拳头吼:“用力——张开——用力——使劲儿啊——”
我一下子泄了气,苦着脸道:“别这么吼行不行,又不是生孩子。”
他刚刚恢复正常的脸色刷地又红了,结结巴巴地说:“说、说什么呢,不过你啊,怎么不用力呢?我这弹弓是用银飞马的蹄筋做的,可耐抻了,轻易断不了。”
哦!原来是个高级货!我肃然起敬,原本不起眼的弹弓忽然显得熠熠生辉了,我拿在手里左看右看。
之前听包里那位说过,飞马是一种有灵性的动物,长着翅膀可以飞,以银色为最佳品种;不过,灵境的飞马跟传说中诗神缪斯的坐骑珀伽索斯不是一回事,在这里,飞马甚至可以作为食材,变成肉饼填进矮人们无底洞般的肚皮。当时,听到他用一种轻蔑的语气谈起矮人永不餍足的食欲,我不禁好奇地问,精灵吃些什么?他矜持地报了几样,都是x果x豆之类的,光听名字我就兴趣缺缺:木有肉,不幸福啊。
话说我努力压下啃一口试试咬劲儿的念头,把弹弓举在眼前研究传说中的高级蹄筋,但灼灼的目光暴露出的一丝野望显然让皮克西十分不安。他紧张地搓着手转圈子:“你想干什么……很贵的哟,它可是很贵的哟。”
我一笑,索性把弹弓还给他,说:“你先收着吧,我得去找你说的那个‘兜兜草’,不然今天一整天都没水喝了。”
他倒扭捏起来,小手往身后一背,做出很大方的样子,说:“你先收着,等学会打鸟了再还给我。”
我让了两回,他还是不肯接过,我便不再坚持,顺手把弹弓塞进背包侧面的网兜里,猫着腰钻到草窠里寻找兜兜草。
这种草并不很多,我找了十几分钟才发现了一株,幸好半人高的植株够大,茎上对生的碗状叶片够深,积攒的夜露也够多,一片就有一小碟的水量,让我不禁怀疑露水是否能有这么多。皮克西说,兜兜草本身也会分泌汁液,不过无毒无味无色,可以放心饮用。
我找到的这一株上有六个叶片,小心地喝了没发觉有什么异常,特别是包里那位一直没有动静,我放下心来,起身打算换个地方继续找。却见,绿精直挺挺地站立着,踮着脚,一脸警惕地朝着一个方向观望,活像一只发现了敌情的猫鼬。
“怎么啦?”我刚开口,就被他“嘘”止,便也踮起脚尖眺望。
他盯着的是正北方。风从北方来,拂过草面,荡漾起碧绿的波浪;远方有五颜六色的鸟儿腾空而起,随风传来微弱的喧闹;在波浪的低谷中,瞬间晃过一抹棕红色,看不分明,我不能确定是不是眼花了。
皮克西脸色一变,低声道:“真倒霉,又跟来了!”
我茫然:“那是什么?”
“群狼!”
我心里咯噔一下,“狼?”
“是一群狼!”他几乎尖叫起来,“我得走了,虽然很抱歉,不过只能就此告别了,你也快跑吧!”
说完他一矮身钻进草丛,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居然会瞬移?!
不知是不是察觉到绿精已经逃走,狼似乎稍稍停顿了一下,一个波谷过去,浩瀚的碧色之中零零星星地露出了一些棕红色。这一次,我看得分明了。至少有七八匹,面朝着我的方向。打头的那匹,尽管距离很远,甚至连形体都无法分辨,还是能感觉到它的视线如有实质般直直射来,让我瞬间手脚冰凉。
它们会跟随消失的绿精离开吗?我可不敢做此想——打头的那匹,忽然嗷嗷嗷地仰天长啸,真的是狼!
啸声嘶哑,听上去既凶悍又凄凉。
啸毕,群狼朝我的方向直冲过来!
我掉头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