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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没有黑狗,公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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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林阳惊喜的发现,在这枚洪武通宝的帮助下,自己半夜修炼获得的魂力,竟是足足抵得上之前半月的辛苦。

    “好宝贝,这枚铜钱还真是一个好宝贝!”

    林阳高兴的手舞足蹈了起来。

    他的这番举动,立刻引起了旁人的好奇。周良一边穿着裤子,一边问道:“三哥,这一大早的,你在嗨些什么啊?不会是做春梦了吧?哎,给我说说,你春梦的女主角是谁?”

    林阳没好气地说:“拜托,小娘子你能有点儿出息不?脑袋里面除了女人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怎么可能!”周良一脸严肃的说道:“女人在我的脑袋里面,只占了一小部分。占据我脑袋大部分面积的是……吃!”

    林阳满头黑线:“好吧,你就是一个吃货,而且还是一个猥琐的吃货。”

    对此,周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笑呵呵地回答道:“多谢夸奖。”

    笑闹了几句后,林阳道:“不开玩笑了,小娘子,我有件正事要问你。”

    “什么事?你问吧。”

    “你是锦官城本地人,知道哪儿有卖狗的吗?”

    “狗?”周良愕然一愣:“三哥,你问这个做啥?不会是想要买条狗养在宿舍里吧?虽然我不反对这事,但要让宿管老师知道的话,不仅会没收,还会给你记大过的!”

    “放心吧,我并不是要在宿舍里面养狗,只是想去看看罢了。”说到这里,他又补充一句:“喔,对了,我说的不是宠物狗,而是田园犬,就是俗称的土狗。”

    周良皱着眉头说道:“土狗?那我可就不清楚了。城里的宠物市场,卖的都是金毛、贵夫人之类的宠物狗。哎,要不,你到郊县的农贸市场看看?那里或许有。”

    “郊县的农贸市场吗?”林阳点了点头,准备抽空去看看。

    “哎,我说三哥,你怎么会突然对土狗产生兴趣?”周良对此很是好奇。

    “想知道?就不告诉你!”林阳端起脸盆,大步走向水房,不再搭理这个家伙。

    “哎,三哥,你这可是过河拆桥,不带这样的好吧……”这一次,终于是轮到周良无语了。

    当天中午,军训刚一结束,林阳便匆匆跑出了校门,想要乘坐公交车到附近郊县的农贸市场去看看。

    “师傅,您不去食堂吃饭,要去哪儿啊?”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刚刚走出医学院大门的时候,便遇到了来医学院找他的奚梦瑶。

    这些日子,奚梦瑶隔三岔五就会来找他,根本不管坊间传的那些流言蜚语。

    在奚梦瑶看来,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就算你再怎么小心、再怎么避险,好事的人要摆弄你是非一样会摆弄。所以,还是大胆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傻逼去吧!

    更何况,她是一门心思想要从林阳这里学到相石术,又怎么能够因为一点儿流言蜚语就退缩呢?

    看到奚梦瑶,林阳突然想起了她的那辆甲壳虫轿车。

    如果开车前往郊县的话,来回耗费的时间肯定比搭乘公交车少,于是他说道:“有空吗?送我去个地方,我请你吃午饭!”

    “没问题啊。”奚梦瑶一口答应,没有丝毫的犹豫。

    两个人先到学校附近的一家家常川菜馆里吃过午饭,然后到奚梦瑶放车的地下停车场,将那辆甲壳虫轿车开了出来,朝着郊区的方向驶去。

    “师傅,距离咱们这儿最近的郊县是重温县。正巧,在重温县里面有一个家禽家畜市场。您要买土狗的话,去那里就最好了。”奚梦瑶一边开着车,一边向林阳建议道。

    虽然奚梦瑶不是锦官城本地人,但她籍贯所在的彭乐市,距离锦官城很近。从小,她就是在锦官城及其周边县市玩大的。所以,她对这附近的熟悉程度,比锦官城本地人都还要高。

    “好,就照你说的,我们去重温县。”林阳点头应道,从善如流。

    他对锦官城附近的情况根本就不了解,只能听从奚梦瑶这个‘导游’的安排。

    此刻正值中午出行的高峰期,甲壳虫轿车走走停停,足足耗费了将近一个钟头的时间,直至中午一点半,方才抵达位于重温县围城路上的家禽家畜市场。

    这会儿,家禽家畜市场里面早已经不见了热闹景象,除了满地的鸡毛、鸭毛之外,就只剩下了不多的几个摊点还在营业。至于那些带着自家家禽家畜来贩售的农户,早在上午十点左右的时候便散了,各回各家。

    既便如此,林阳和奚梦瑶还是在这家禽家畜市场里面转了转,毕竟人都已经来了。

    此刻的家禽家畜市场里面,虽然还有那么两三个摊点在出售土狗,但都不符合林阳的要求。

    林阳要找的,是一条通体漆黑、性格凶猛暴戾的土狗。

    他需要用这样一条凶猛黑狗的血,来完成缚灵阵,以对付成为了魅的陆熙影。

    当然,他只是从黑狗的身上取一定量的血液而已,并不会伤害到这条黑狗性命。

    可惜,在这个家禽家畜市场里面,他没有见到符合这种条件的狗。

    转悠了一圈无果后,林阳干脆跑到市场大门附近的保安室,向看门的老大爷打听起了情况。

    “你想要买一条通体黑色的狗?那你可是来错了时候。这个点,来市场里做生意的人大多都已经散了。哎,你不如下个礼拜三来,最好是在清晨五六点就过来。因为每个礼拜三的早上,不仅是重温县,附近几个乡县的人,也会带着自家要出售的鸡鸭鹅狗猫来这里。那场面,可是比封面过节时的庙会都还要热闹,你一定能够买到自己想要的狗。”看门老大爷很是热情,甚至热情的有些过了头,开始滔滔不绝讲起了每个礼拜三这里的盛况。

    “下个礼拜三?”林阳皱起了眉头,今天才是礼拜四,那岂不是说,要再等六天才行?

    他可等不了那么长的时间,准确地说,三天后,他就要采取行动。

    “师傅,您为什么非要买一条凶猛的黑狗呢?就不能够用其它的狗来代替吗?依我看,这些狗也很不错嘛。比如这条就很可爱……咯咯咯,它舌头舔的我手心好痒。”奚梦瑶用手逗弄着一条刚刚才断奶的小狗,笑个不停。

    林阳苦笑着摇了摇头,在心里面暗道:“我要买下那条狗带回去,不仅是害了它的性命,也是害了我的性命……就它这刚断奶憨态可掬的模样,能用来驱邪破煞对付凶魅?别开玩笑了!”

    不过,奚梦瑶的那番话,却也真的是提醒到了他。

    “对啊,找不到凶猛黑狗的话,我可以用其它的动物来代替嘛。比如……大冠公鸡!”林阳将目光投向了旁边一个仍然开着门在做生意的活鸡销售点。

    凶猛的黑狗难找,大冠的公鸡总不难找了吧?

    虽然说,黑狗血驱邪破煞的威力很强,但公鸡血的威力也不弱,尤其是鸡冠上面的血,更是阳气鼎盛之物。

    公鸡体内的阳气极强,这一点,从‘杀鸡儆猴’的成语典故中就可以看出。而‘雄鸡一鸣天下白’这句民间老话,更是将公鸡驱邪破煞的能耐给阐述了出来。

    公鸡之中,又以大冠公鸡驱邪破煞的能耐最强。

    如果找不到凶猛黑狗的话,用大冠公鸡来代替,也不失为一个选择。

    想到这里,林阳立刻走进了其中一家活鸡销售点,询问道:“老板,你这儿有公鸡吗?”

    老板是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正仰躺在椅子上面小憩,见有生意上门,急忙起身相迎:“有啊,你要买多重的?”

    “我能先看看吗?”

    “当然可以!喏,在这几个鸡笼里面关着的都是公鸡。瞧瞧,一个个多漂亮,羽毛鲜艳体态丰盈,如果用来煲汤,保证鲜香四溢,馋的人流口水!”这位老板的口才很不错,一番话说的令人食指大动。

    最终,林阳在她这里挑选到了一只目光犀利、身材壮硕的大冠公鸡,用来代替凶猛黑狗以对付陆熙影。

    在返回学校的路上,奚梦瑶时不时通过后视镜看看那只被栓在后座上面的大冠公鸡,满心的疑惑不解:“师傅,您不是要买狗的话?怎么到头来,却买了一只公鸡?你……该不会是打算将它当成宠物养在宿舍里吧?”

    林阳没有办法吐露实情,只能找了个借口糊弄过去:“今天不是没有见到我想要的那种狗吗?我琢磨着,不能够白跑一趟,干脆就买只公鸡回去补补。”

    “原来是这样啊……”还好,奚梦瑶对他的信任度极高,没有怀疑他这番话的真实性,反而毛遂自荐道:“师傅,我做鸡很有一套的。干脆您就将这只公鸡交给我得了,保证做的让您满意!”

    林阳满头黑线:“什么叫你做鸡很有一套?什么叫保证做的让我满意?梦瑶呀梦瑶,你这话也太容易让人想歪了吧?”

    奚梦瑶不愧是个呆萌妹纸,愣了足足有五分多钟后才反应过来这话的意思,俏脸儿顿时羞的通红,忙不迭的解释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哎呀,师傅,不带这么捉弄我的好吧?”

    见奚梦瑶光顾着解释竟忘记了自己此刻是在开车,林阳顿时急了,慌忙说道:“喂喂,专心开车,专心开车啊,我是跟你开玩笑的。好了,好了,听你的,这只鸡就交给你来打理了。不过不是现在,等到军训结束,我们两个宿舍搞联谊的时候,再把它吃掉也不迟。”

    对这个安排,奚梦瑶很不理解:“军训结束离着现在还有一个星期呢,既然要等到那个时候才吃,干嘛今天就将这只鸡给买回去呢?”

    “呃,好吧,是我脑抽了……”

    林阳不知道该怎么来解释才好,唯有自嘲和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