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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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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着胳膊红肿的越来越厉害,而且还特别痒,林倾宸也有点害怕了,连忙使了人去给卢氏报信。

    林仲仁和卢氏闻讯赶来时,林倾宸红肿瘙痒的部位已经不止是胳膊了,就连脸和身上,也有一大片一大片的红疹子,并且伴随着瘙痒。要不是有绿萝和红绫在一旁帮着用帕子按压,估计早就被林倾宸自己抓破挠破了。

    林仲仁看过林倾宸脸上和胳膊上的疹子后,急忙派人去请大夫。

    “宸儿,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卢氏细细看了一下女儿脸上的疹子,也没看出什么所以然来,但她知道若是误食东西以后,也有类似的症状。

    林倾宸只顾得和身上这些像草莓粒一样分布的疹子做斗争,哪里还顾得上回答母亲的问话。卢氏见状,又让人细细查看了屋里的陈设,床上用具, 以及晚饭后林倾宸所有一切活动的细节。

    “你是说小姐是在洗澡以前就觉得胳膊有些酸痛了?”卢氏听到绿萝的叙述,连忙翻起林倾宸的衣袖查看起来。

    左胳膊要比右胳膊情况严重的的多,而且还有些红肿。

    “宸儿,这镯子你不是一直用布条缠绕着吗?怎么现在又不缠了?”卢氏看到女儿肿的跟水萝卜似的左胳膊上,通体亮红的手镯发出烫人温度。

    “母亲,事已至此,已经没有遮掩的必要了,所以女儿就将它用帕子固定在胳臂上。”其实是林倾宸觉得带着这么一个缠绕来缠绕去的镯子,实在是不舒服的紧 ,就自行解开了缠绕的布条。

    就在满屋子众人一筹莫展时,大夫到了。

    经过一番诊断,又看了看林倾宸已经褪到腕间的手镯。大夫认为她是对金属器皿的一种过敏反应,没有什么大碍,只开了一副药浴用的方子,以及内服的汤药,就起身离去了。

    虽然,屋内众人没有一个人听闻过还有金属过敏这一说,但林倾宸却明白了。作为一个穿越而来的现代人,她只怪自己过于慌乱,居然连这么小的一件事都没想到。这支镯子虽然是用玉做的镯身,可是通体却是用金丝线缠绕着。原本这么一点金线也不会影响到啥,但问题是她今天可是彻头彻尾地参加了家里的大扫除工作,身上或多或少的出了一些汗。这些汗和金属丝不断的摩擦,那么这副对于金属过敏的身体就有了反应,终于在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出状况了。

    林仲仁和卢氏见大夫说的轻松,心里也有了一些底,连忙又派人去药铺子将几副药抓了回来熬制。经过一番洗浴擦药,大半宿已是过去了。

    连续三天,林倾宸都是在忙着泡药浴、擦药、吃药的循环交替中过的,可是那些坚挺的小红疹子还是没有离开她的身体,有的地方还因为她痒痒的厉害给挠破了,流出一些黄色的脓水来。

    虽然买来的女工们每日还是按照店里的销售情况继续缝制着十二生肖公仔。店里的生意也没受到什么影响,但说书的这件事就只能搁浅了。原本约了三天后再交一出新的段子,现在也只能食言了。

    当宗泽翰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福运来酒楼时。才知道林倾宸一早就派人来通知,说是今日有事不能来了,书稿也只能推倒年后再交了。

    “老郑,到底是怎么回事?”宗泽翰自然不相信这样的说辞,因为以他对林倾宸的了解。她虽然年少,但说出来的话可是一板一眼的。绝不是那种信口开河之人。

    郑凯早得了消息,自然知道林倾宸不来的原因,见宗泽翰不相信这个说辞,并不慌张。

    “王爷,先前属下私自派人去打探林家二房的情况,得知这林仲仁正是林家这一支的家主,膝下有两女一子,大女儿正是从林家大房过继来的,只是林仲仁唯一的儿子今年只有八岁,而林少爷的年纪倒是与大小姐的年龄相仿。”

    唯一的儿子今年只有八岁,而林少爷与大小姐年龄相仿!这个消息就像是两条平行而走的线,在宗泽翰的脑子里一直延伸,最后却相较于一个点,顿时让他眼睛一亮,“你的意思是说,小林子有可能是林家二房的大小姐乔装打扮的?”

    郑凯眼帘一落,算是对这个答案的默许。

    “那你可是打探出小林子被什么事给耽搁了?”知道心里那种莫名的感觉,不是因为自己心里想的那样之后,宗泽翰的神情多了一份对林倾宸的关注。

    “林小姐三天前,在扫尘时,不慎被金属之物所慑,全身起了很多红疹子,到现在也没下去。

    “被金属所慑?可是我们金萨国所说的过敏症?”宗泽翰想了想之后问道。

    “正是!只是这过敏症不易医治,除非能找到对症之药,否则即便是好了,也会因为拖延的时间过久而会落下程度不一的疤痕。”想起林倾宸也帮福运来不少的忙,郑凯也为她遗憾,若是男子落下疤痕也就算了,可是一个女儿家要是落下,以后找婆家都很难。

    “你忘了,我们从金萨国来时可是带了不少良方秘药,其中就有治这过敏症状的药物,你只需亲自到逗你玩打个转,瞅个时机将药交与店里的掌柜,还怕小林子的身上会留下疤痕么?”宗泽翰 若无其事的看了郑凯一眼,但眼里的热切却是不容忽视的。

    郑凯哪里会听不明白宗泽翰话里的意思,连忙派了人去宣乐胡同取药,自己亲自跑了一趟逗你玩。

    此时,林倾宸正拉着帷幔,死活不愿意让自己的母亲和妹妹看到她现在这副吓人的样子。

    “姐姐,雅儿不怕,也不会嫌弃你变丑的。”早已懂事的林倾雅,泪水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自从姐姐生病以后,她都三天没再见姐姐的面了,无论自己如何哀求,姐姐都说会吓坏她,不让她看。

    “雅儿,姐姐真的没事,过几天就好了,你赶紧跟母亲回去吧。”林倾宸有些沙哑的声音从帷幔里传出来,显得有气无力的。

    连着几日,身体都有些发烫,那些小疹子更是痒的难受,要不是她害怕挠破后会留下疤痕,估计十个手指都不够她用的,她狼狈的将后背抵住床内侧的墙,适当地蹭了蹭后背,借以减轻一些瘙痒的感觉,还要分出心神应对关心自己的妹妹。

    被母亲看到也就罢了,可是被年幼的妹妹看到,林倾宸还真的有些担心她晚上会做噩梦,因为自己照镜子的时候,看到脸上那些像草莓粒一样均匀分布的红疹子时都觉得很渗人。

    “雅儿,姐姐现在难受,我们不要打扰她休息,这样她才能好的更快一些。”卢氏拉起小女儿的手,硬是哄着她出了房门。

    连日来,林家二房因为林倾宸的无辜生病而笼罩着一种忧虑,众人脸上的笑意也不见了几分,尤其是做公仔的那几个女工,更是忧心自己的这份活计是不是能继续干下去,因为林倾宸已经好几天都没有过问这些做出来的东西了。

    众人都当从来不说话的青梅是个聋子,却不知她却将众人的议论都听在耳里,记到心里,当她听到林倾宸是因为金属引起的过敏时,眼睛忽然一亮,连忙放下手中做了一半的公仔跑了出去。其她几人只当她是内急,也没放在心上。

    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辰,青梅从林家二房的后花园里转到卢氏的雁引院,又从雁引院逛到外院林仲仁打理事务的地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当下二话没说,端起东西就跑。

    “哎,你这丫头,干嘛要搬老爷最喜欢的芦荟?赶紧放下来,这可是老爷的命根子,要是弄坏了小心剥了你的皮都不够赔的。”打理书房的小厮见一个容貌秀丽的丫头,一头冲进书房后不仅东张西望地摆出一副找东西的样子,而且连声招呼都没打就搬起老爷高价买回来的芦荟向外跑去,连忙追了出去。

    也不知道这丫环是哪个院子的,跑路的速度之快不亚于一个男子,书房的小厮一边喊着,一边气喘吁吁的追着。

    幸好这盆芦荟不算大,要不然青梅还跑不了这么快,但是女子的体力到底是不如男子,书房的小厮很快就追上了青梅,将她拦在宸新院的门口。

    “发生了什么事?”此时,卢氏正牵了林倾雅出来,见老爷书房的小厮和买来的女工站在那里大眼瞪小眼,一脸的不解。

    “回……回夫人,这……这丫环也不知是干……干什么,居然抱……抱起老爷最喜爱的芦……芦荟就跑,小人是一路从书……书房追过来的。”因为跑得过于猛烈了,书房小厮说话的语气断断续续的。

    “呜呜……呜呜……”青梅连忙将栽有芦荟的花盆放下,又从上面折下一小片厚厚的枝叶,往自己的胳膊和身上擦抹,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宸新院。

    卢氏灵光一闪,惊喜的说道:“你是说将这芦荟涂到宸儿的身上?”

    (哎呀,时间有限,错字一会再改,大家见谅,云儿家的小宝宝今天实在是有点淘气,占用了不少时间,明天双更补偿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