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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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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双最近觉得曲夕有点烦。

    她抱着电脑噼里啪啦码字的时候,总会感觉到身后有丝丝的呼吸扑在她的脖子后面,她一回过头,就看见曲夕露出一口白牙,嘿嘿嘿地对她笑。

    “小夕,你到底想干嘛?”已经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吴双很无奈地问道。

    “我就想看看你写了啥。”曲夕说得很云淡风轻。

    “小说啊。”吴双直接将电脑递到曲夕面前。

    曲夕只是扫了几眼,就直嚎眼睛疼:“不嘛不嘛,太多了不想看。你给我讲讲里面的故事吧,嘿嘿。”

    纵使吴双再温柔平和,也是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故事很长呢……”

    像是猜到吴双会这样说一般,曲夕双眼都亮了:“你上次说你写的是渣男的故事,那评论区肯定有人说自己身边的渣男对吧!”

    吴双歪过头,略一思索:“这个啊,倒还真有……”

    真有?

    曲夕笑得开心:“给我看看!”

    “你不是说字太多了不想看么?”吴双嘟囔着,轻点鼠标,就从书评区里选了一条评论打开,展示给曲夕看:

    “这个就是书评区里最火的一条了。”

    曲夕满意地点头,她要的就是这种!

    她凑过头,看见屏幕上的那条评论,是以这样的一句话开头的:

    “我嫁给了我老公,我以为,我就拥有了全世界。最后却发现,他光鲜外表下,却是最龌龊恶心的内在。

    没错,我就是你们口中的,同妻。”

    ……

    曲夕缓缓转过头,看向神色黯然的吴双。

    “同妻?”她吐出这两个有些陌生的字眼。

    吴双颔首:“你继续看下去吧。”

    曲夕轻咬下唇,又将目光重新投向屏幕。

    ……

    我出生在八十年代的晚期,长相普通,性格也总被人说木讷内向,所以直到我到了30岁,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

    男女经验贫乏的我,天天被家里念叨,也迫于无奈加入了相亲的大军。

    认识我老公,哎我现在不想这样叫他,就给他取个代号A吧。遇见A,也是缘于一次相亲。

    据介绍人说A是外表出众、工作优秀并且性格也成熟稳重的类型。我也没抱太大的期望,因为介绍人总是会夸大其词一些的。结果去了相亲地点一看,A竟然和介绍人的说法相差无几,一身黑色西装,目光沉静,站起身来对我淡笑要握手。

    我伸出有些颤抖的手轻轻握住他的。他的手修长干净,指甲修得很漂亮。左手中指上戴了一只铂金戒指。

    见我目光落到他的戒指上,A向我解释,说是戴上戒指别人就能以为他有主了。

    我了然——像他这种条件的男人,应该是有不少的鸢鸢燕燕。

    那次相亲的过程中,我现在还记忆犹新。A是一个很擅长沟通的人,他很快就从我的言语里了解到我的想法和需求,时不时的几句话就能打开我的话匣,让我不禁就滔滔不绝地讲了下去。

    从那次相亲后,我就开始了与A的交往。和A的交往让我觉得很舒服,他很尊重我,也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最让我欣赏的,是他不像其他男人一样对我动手动脚,仅有的几次身体接触,还是走在大街上,因为车来车往他突然的轻拂肩头,将我带离危险。

    这样的日子过了两个月,A就向我求婚了。

    我从来没想到,这样一个平凡无奇的我,也能拥有那么一次盛大的求婚。他召集了他所有的朋友,为我送上鲜花和蛋糕,他单膝跪下,手里是一枚戒指。

    嫁给我,做我的妻子。

    他的眼神很坚定。

    在泪眼溟濛中,我答应了他。那个时候,我是真的以为我会幸福,我会比其他女人都还要幸福,我会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因为我有了他。

    然而,我却没想到,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我们双方父母没有任何的阻拦,我们买了房,就这么顺理成章地结婚了。

    婚后,他还是对我很好,但是渐渐的,我发现了一点不对劲。

    这些不对劲,是从生活的点点滴滴中体现的。

    A是个很注重形象的人,住在一起后,我发现他的护肤品甚至比我的还要多。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摆满了我的梳妆台,从乳液、面霜、面膜到香水各种。他每天勤换衣服,头发和衣着都要做到一丝不苟。我最初没多想,只觉得他是个精致的男人,但是渐渐的也从心里升出了一丝怪异。

    除了外表上的,他和我之间的相处模式也让我渐生不安。他非常的温文尔雅,总是淡淡地听我讲,同意我的每一个计划。我有时候甚至在想,他到底是因为爱我,还是根本不把我放在心上?毕竟,对自己不在意的人和事,每个人都可以做到云淡风轻。

    我和朋友说过我的疑虑,她们却都说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除开这些,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和他的性生huo。度蜜月的时候,他除了一些浅尝而止的亲吻和拥抱,再也没有其他。我当他是呵护我、尊重我,所以我主动献身,带着他在我身上驰骋。

    虽然我是第一次,但我也看出了他的青涩。他从未跟我讲过他过去的情史,我以为他经验丰富,没想到却是如此的手忙脚乱。那个时候的我,的确是欢喜的。

    可这欢喜没持续多久。他再也没有主动地碰过我,有时候我按捺不住自己,羞涩地向他求欢,他却带着古怪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询问我:“你的大姨妈是什么时候来的?”

    如果我告诉他我刚好在安全期,他就会借口工作太累而不会碰我。如果恰好是排卵期,他就会脱掉衣服,例行公事地和我共赴云雨。时间很短,他呼吸只有在最后的时间里乱了一分,便结束了。结束之后也没有拥抱、没有亲吻,他更多的时候是披了一件衣服,站在阳台抽烟。

    有时候我也会想,他是不是不爱我了。但只要摩挲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我就觉得一切都可以忍受。

    毕竟那个时候的我是那么的爱他,所以心甘情愿地,被蒙蔽了双眼。

    噩梦来临的前几天,我身体不太舒服,总是想吐,就去医院做了检查。

    原来,是怀孕了。

    我很欢喜,甚至开始偷偷幻想我和A的孩子,到底是像A,还是像我。

    我决定先瞒着他,然后在七夕节那天给他一个惊喜。

    可没想到,这个惊喜,最终变成了惊吓。而那个被惊吓的人,不是他,而是我。

    那天我身体实在是有些不舒服,老想吐,头重脚轻的。无奈,我请了半天的病假,早早地就回家了。可是刚一开门,我就看到了门口放着的,除了他的皮鞋,还有一双,我从未见过的帆布鞋。

    式样,是男生的。

    然后,我便听到了,让之后的每个夜晚想起时都彻夜彻夜流泪的声音。

    “骚货!叫你勾引我!”

    那个发着狠、有浓烈情欲的声音,来自于我的丈夫。

    来自于那个和我在床上时,连轻哼都鲜有的男人。

    像是一道惊雷劈下,我顾不上身体的不适,就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

    我看见那张我精心选购的床单上,有两个肉体在纠缠翻滚,激烈索取,发出销魂的叫声。

    一个是A。

    一个是,一头黄发的,胸部平平的,陌生男生。

    “砰!”

    我手指猛颤,手中的皮包掉落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