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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金瓶二艳,殊途同归(代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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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金瓶梅》,三个人是主要角色:西门庆、潘金莲、李瓶儿。这三个人在当时以商品经济为特征的运河经济文化与传统的伦理文化交叉的矛盾之中,表现出一种既奇特又平凡的三角关系,这种关系是他们生活的主要内容,也是夭折他们生命的主要原因。就潘金莲和李瓶儿两位女性而论,她们以不同方式追求自己所向往的新生活的同时,又自觉地背负着妻妾制、子嗣制等等一个又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走向本不该属于自己的终点。

    一

    如果说,以摧残自己的身体而感觉到快感是“受虐恋”,那么,在中国文化发展中的一段时间,少说有一千年,整个社会以摧残人最重要的肢体之一—脚而使之变形异化为美,就是社会群体患上了自觉的“施虐恋”和不自觉的“受虐恋”。缠脚,始自晚唐五代,据说是那位风流皇帝李后主的“发明”。为的是宫嫔缠脚后舞姿更好看。谁知后来的士大夫们欣喜地发现缠脚女子走路迟缓,给人以视觉美。再一步的发现,却是寻花问柳的才子们的“专利”:缠脚女子能带来性欲上的更大刺激。于是,在他们的努力之下,缠脚走向民间,不仅越小越美,还有等级差别,以至于社会对女子的审美重心不在上面的面孔,也不在中间的腰肢,而在下面这双脚。社会如此,女人奈之何?她们从小就开始裹束自己柔嫩的小脚,就像社会裹束她们的自由一样,让本来是支撑自己身躯,帮助自己实现生活幸福的肢体拗折变形。这是件十分痛苦的事。但是,如果她们不在幼年时期忍受这极大的皮肉之苦,那么,她们的青、中年乃至一生,就要忍受更大的精神之苦。宋代以后,尤其是明代,待嫁女子自身的第一条件就是一双小脚,西门庆对潘金莲、李瓶儿、孟玉楼、宋惠莲最欢欣之处,便是她们那一双双小脚儿,在他的眼里,有了这小脚儿才会有更进一步的胜境佳景。大脚女人是嫁不出去的,即使有人要了,在婆家也会受到人们的冷眼和热讽,就像自己有罪孽一样。

    中国妇女在封建社会中的命运正像她们那双裹了百十层布的脚,一方面被挤压束缚成畸形,她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只不过是一个生儿育女的工具,是一个让男人泄欲的玩物,是男人的附庸;另一方面,她们的本性和权利被摧残的程度越深,越能受到社会的褒扬和肯定,越能成为一种美的规范和荣耀的本钱。

    “金莲”,是小脚等级中最上乘者,它成了潘金莲的一双小脚的绝妙形容,也成了她自己的名字。

    金莲九岁时因父亲亡故,被自己的母亲卖给了王招宣府习学弹唱。王招宣死后,又被她妈妈要了出来,以三十两银子的价格转卖给张大户。在张家,潘金莲名为弹唱,实为暗妾,同时当然地成了主家婆的出气筒。于是,又作为一种极不公平的惩罚和需要,配嫁给她根本不愿意的男人武大郎。从九岁一直到与西门庆相遇的二十五岁止,整整十六年,传统的伦理文化束缚使她在受人摆弄和支配的陷阱里度过了一个女子最美好的年华。

    如果潘金莲是一个深阁中浸染出来的淑女,如果潘金莲同武大生活在穷乡僻壤,如果潘金莲没有王府和张家的经历,不识字,更不会作词填曲,如果潘金莲生性内向,那么她的美貌和才情会像她的那双脚布里的小脚一样,在受到人们称赞的同时,在忍受一切而陪伴着别人强加给自己的丑陋矮小的丈夫度过的一生中消逝和磨灭掉。

    然而,潘金莲毕竟是“这一个”。

    潘金莲并没有受到过传统的正规的闺范教训,她幼年和少女时的任人摆弄只不过是一个年小的女子无力抗拒巨大的社会压力的结果,而十多年被摆弄的生活经历却又偏偏教会了她能诗会曲,教给了她一套应付风流社会的本领。她和武大住的地方是热闹繁华的河埠街市,在运河经济中发展起来的商业小社会中的反传统新文化给了她极大的影响和诱惑力,她作出了自己的选择,用自己的小脚弯弯曲曲、歪歪扭扭地走完了自己最后一小段生活之路。

    潘金莲对武大极不满意,不满意他的身材长相,不满意他的性格为人,不满意他在夫妻性生活中的过早枯萎。她作出的反抗,既然不可离婚出走,又不可休弃男人,那就只有在门前帘儿下站着,常把眉目嘲人,双目传意,来滋润一下饥渴的内心。

    潘金莲对武松的挑逗和对西门庆的私通,千人骂,万人责,但人们却不去考虑,潘金莲的行为是在传统伦理挤压之下,克制不住的情感欲望的流露乃至发泄。二十五岁,正是一个正常女性感情欲望旺盛之时,纵欲如果被认为是过分,那么抑制欲望乃至禁欲不也是过分?依理而裁,潘金莲是背理之人;依情而论,潘金莲又何尝不是有情顺情之人呢?“第云理之所必无,安知情之所必有邪!”(汤显祖语)

    明代中晚期激烈的“理”与“情”的斗争,也在潘金莲身上和人们对潘金莲的评论中体现出来了。

    潘金莲相识了西门庆,对情欲的追求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整个社会要求潘金莲自觉处于一个女性应该处于的受支配的地位。而潘金莲则极力挣扎着、反抗着。她要争得一个女人应该享受的某些(还不是全部)幸福(还不是权利)。

    潘金莲与西门庆在王婆家中私通的那一段不长的日子,可以说是她感到最幸福而又自在的时刻。尽管她心中有“做贼心虚”的心理,回到家中,感到对不起武大,但一旦与西门庆搂抱到一起,她就处于极大的快慰之中,没人管束,也无人指责。这种幸福与自在,竟使她对将来的道路作出了重大抉择,成了她下毒手谋害武大的巨大动力;这种幸福与自在,竟使她对将来成为西门庆的妾的生活产生了幻想;这种幸福与自在,也使她不时地产生出同时代的女性,尤其是为人作妾者都具有的恐惧心理—恐弃,乃至进一步产生出女性比男性更具有的嫉妒心理。

    幸福总是短暂的。为挣脱命运的摆弄最终却又陷进被摆弄的命运之中。

    成为西门庆的第五个小妾,虽然安定感代替了恐惧感,但约束感也代替了自在感。西门庆并非不宠爱她,但正房大娘在地位上的压力,众妾之间相互的嫉妒,都使潘金莲感受被支配、被压抑的郁闷和痛苦,甚至连妓女与家中的女仆都造成了对她的威胁。事物总是这样产生悖论:西门庆可以选择她,也可选择别人;西门庆在色欲上的贪图,给她带来幸福,也会给她带来痛苦;你要接收西门庆,就必须接受西门庆的一切。潘金莲再也没有在王婆家与西门庆私会的那种感觉,也得不到像过去和武大在一起时那样的一夫一妻的生活,现在办事说话都要看人家的脸色才行,否则便会掀起家庭风波。她在西门庆家得到了在武大家得不到的东西,然而也失去了只有在武大家才能得到的东西。

    如果从这个时候起,潘金莲能像孟玉楼那样,安分守己,知足而乐地生活下去,在西门庆家分得自己作为一个妾所能得到的那一份物质和情感,她也许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然而她不是这样的女子!这位个性极强、感情与性欲都极旺且又不甘居被支配地位的女子偏偏不愿安分守己,不愿忍耐承受郁闷与苦恼。她的个人选择已使她进入了惯性轨道。过去,她为了得到西门庆,得到幸福,可以把武大毒死;现在,她为了得到西门庆的专宠,不失去幸福,也可以造成他人之痛苦,谋害无辜之性命。潘金莲不该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潘金莲愿意别人把幸福建立在她自己的痛苦之上?“你只不犯着我,我管你怎的。”这是潘金莲的一句话,这是她的人生价值观。

    西门庆与瓶儿幽会,金莲是最早发现者。瓶儿的长相、身材并不亚于自己,皮肤还比自己白几分,又是个有一笔大财产家私的女人。金莲心中很清楚,这位未来的“六娘”的一切都将成为夺取自己目前受宠地位的潜在条件,但是直接阻止西门庆的幽会和后来的纳妾都是不可能的,弄得不好会失去西门庆对自己的欢心,她只得见机行事走着瞧。她对西门庆提出的三个条件是“退一步,进两步”的手段:“头一件,不许你往院(妓院)里去;第二件,要依我说话;第三件,你过去和她(瓶儿)睡了,来家就要告我说,一字不许瞒我。”

    可是事情并没有按金莲的意志发展,瓶儿一进西门庆家便把金莲好不容易维系下来的局面打乱了。瓶儿无意夺宠,但是瓶儿的长相、钱财,尤其是在待人处事上与金莲的刁滑和刻薄相反,显现出来的温和与大方、伶俐与真诚对金莲的地位都是极大的冲击。在夫妻(妾)关系上,瓶儿不只是以性行为的快感来拴住西门庆的心,更多的却是劝夫为业行正,使西门庆感到瓶儿有特别的“可人心”之处。于是,瓶儿至少分去了西门庆的一半的宠爱。更令金莲头痛的是瓶儿偏偏和自己都住在花园里,在金莲看来,简直就是刀枪对阵了。金莲伺机找岔寻衅,冷言热讽,挑拨离间,指桑骂槐,无事生非。偏偏瓶儿宽宏大量,忍气做笑应付一切。随着瓶儿怀孕,生官哥儿,瓶儿的地位已经达到了与月娘并肩的程度,西门庆差不多已是丢下金莲去关顾瓶儿与官哥儿。金莲不仅不能专宠,还有可能被弃。内心的担忧与恐惧终于使她一方面与陈经济调情的同时,采取了一系列手段对付瓶儿,直至用心驯练雪狮子猫吓死官哥儿,促使瓶儿早夭。

    与瓶儿的关系是这样,与宋惠莲、如意儿的关系也是这样。瓶儿死后,与月娘之间的冲突仍然是这样。潘金莲的所作所为,就其本身的现象来看,可谓之伦理道德中的“恶”,可以诘之以“岂有此等反抗之理”,然而就其实质来看,却正是一个重压之下的生命的拼力挣扎。这并非“反映了原始性的人性毁灭”,恰恰相反,这是一个不以时代的道德规范为桎梏,而以谋求正常的夫妻生活,谋求正常的情欲需要的活生生的人性再现。

    我们还记得俄国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笔下的安娜·卡列尼娜,她的悲惨一生会使所有的读者震动,会引起所有的读者的同情,人们会痛斥她那个专制的丈夫卡列宁,会咒骂她那个薄情的情夫渥伦斯基,会批判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其实,潘金莲的命运遭遇同这位俄罗斯上流贵妇人是大同小异。大同所在,都是自己作了个人选择,要拼力挣脱传统和时代强压在自己身上的重负而去追求自己的世界,小异则主要表现在各自的表现方式和谋求目标的手段上。安娜·卡列尼娜是以她特有的上流贵妇人的典雅和有修养的姿态,以上流社会特许的情人方式去获得自己暂时的幸福与满足。潘金莲带着中下层市民的俗欲和粗陋,在不允许的家庭环境中工于心计,不择手段。这种相异之处,导致了两个本质相同的人物却遭遇到现代人截然不同的褒贬。

    潘金莲死得很惨。打虎英雄武松为兄报仇,把他那一身武艺与力气使在这个“恶”女人身上。我们在谈“武松杀嫂”一节时,人们一方面会认为潘金莲该死,一方面也会认为不该如此惨死。但是潘金莲更甚的悲惨是在她死后,传统的道德审判已使她零割碎剐了数百年。肉体的死是片刻的痛苦,精神上的凌迟则是潘金莲这个女人更惨的下场,也是中国妇女悲剧的本质所在。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