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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冒险史18

作者:(英)阿瑟·柯南道尔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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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发前他说过有两件重要的事情要办,还说要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他刚出门不久,他的太太收到一封电报,说有个贵重的小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办事处,等她去取。假如你熟悉伦敦的街道,你会知道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天鹅闸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地方。吃罢午饭,圣克莱尔太太就进城了,到公司办事处,取出包裹,在回车站走过天鹅闸巷时,时间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听清了吗?”

    “听得很清楚。”

    “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缓慢,东张西望,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感觉周围的那些街道让她很不舒服。正当她路过天鹅闸巷时,突然传来一声喊叫或哭号,她望见丈夫从三层楼的窗口往下看着她,好像在向她招手。那窗户是开着的,他的脸非常清晰,据她说他那样子十分可怕,他向她拼命挥手,但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一把将他猛拽了回去。她猛然察觉到了一点异样:他虽然穿着他进城时的那件上衣,可没有硬领,也没有领带。

    “她确信他出事了,便沿着台阶跑下去——那房子就是今晚那个烟馆——闯进那所房子的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正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上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人,他把她推了回来。后来又来了一个丹麦人,他们一齐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心里既恐惧又疑虑,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非常幸运的是,就在弗雷斯诺街头,她遇到了去值岗上班的几名巡警和一位巡官。那巡官和两名巡警随她到了那家烟馆。他们不顾烟馆老板的阻拦,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圣克莱尔曾在那里呆过。在整个楼上,除了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好像住在那里之外,再没见到任何人。那家伙和那个印度人都诅咒发誓说,在那天下午没有人到过那层楼的前屋。他们矢口否认,使得巡官手足无措,甚至认为圣克莱尔太太认错了人;这时,她突然大叫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打开盒盖,一大堆积木哗地倒了出来,这就是他曾答应要带给儿子的玩具。

    “这一发现,以及那瘸子惊恐的神态,使巡官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仔细检查过所有的房间后,这间屋子通向一间小卧室,正对着一段码头的背部。在检查房间时在窗框上发现了血迹,有几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在前屋中,除了那件上衣之外,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在一条帷幕后被找到了,从这些衣服上看不出任何暴行的痕迹,另外也没有圣克莱尔先生的影踪。显然他是从窗户跑出去的,从窗框上那些血迹来看,他不太可能是经过游泳逃生的,因为悲剧发生的时候,潮水上涨到了顶点。

    “再说说似乎与本案有牵连的歹徒们。那个印度阿三是个臭名远扬的人。但是,据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的丈夫在窗口出现后只有几秒钟,他就已经在楼梯脚那里了。所以这个人顶多不过是这个罪案的一个帮凶而已。他说他什么都不知道,他对楼上住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一无所知。他对为什么那位失踪的先生的衣服出现在那间屋子里也无言以对。

    “这就是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那个瘸子住三层楼,他叫休?希恩,他一定最后看到了圣克莱尔先生,常到伦敦旧城区来的人都熟悉他。他靠乞讨为生,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每天就坐在针线街往下不远靠左的一个小墙角,几盒火柴放在膝上。他那令人哀怜的样子,使钱落在他放在人行道上的一顶帽子里。我也曾多次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在了解了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会惊讶于他在如此短的一会儿功夫里收获如此之多。他的形象特别异常,所有路过他的人都会看他一眼。一头蓬松的红发,一块可怕的伤疤使那张苍白的脸更加难看。而且,他的智力超群,因为路人无论扔给他什么破烂东西,他都有话可说。我们知道他就寄宿在那间烟馆里,也就是最后看着我们寻找那个绅士的人。

    “可是,他一个瘸子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怎么样?”我说。

    “从走路来说,他是个残废人;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他却是有劲和营养充足的人。华生,一肢不灵的弱点,常常会由其它肢体的格外有力得到补偿。”

    “请继续往下说。”

    “圣克莱尔太太一见到窗框上的血迹便昏了过去,一位巡警用车送她回家,因为她在现场对侦察并没有什么用。巴顿巡官负责本案,将房屋都仔细察看了一遍,但没有发现对破案有启发的线索。当时没有将休?布恩立即逮捕起来,使他有可能与那个印度朋友互相串供的时间。不久,他被逮捕并受到搜查,可是没有什么证据可以将他定罪。他的衬衫右边袖子上的确有些血迹,但他说血是从他左手第四指靠近指甲被刀割破的地方流出来的;还说不久前他曾到窗户那边,那里的血迹也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他否认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至于他房里的衣服,他也同样感到困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确实看到她丈夫在窗口出现这一点,他说她一定是疯了,或者是在做梦,后来被带到了警察局去。巡官留在那所房子里,希望在退潮后发现一点儿线索。

    “在那泥滩上他们找到了圣克莱尔的上衣。这件上衣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他们在衣袋里找到了什么?”

    “我想象不出。”

    “是的,我想你是无法猜到的,衣兜里装满了便士与半便士,一共有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这样,这件上衣没被潮水卷走,可人的躯体就不一样了。退潮在房子与码头之间,水势十分凶猛。这件很沉的上衣被留下了,而光着身子的躯体却被冲走了。”

    “可是,我听说,他们发现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他不会除了一件上衣什么都没穿吧?”

    “不,先生,但这件事还是能够解释通的。假设布恩把圣克莱尔推出了窗外,但并没人见到,那他会怎么办?当然他马上就会想办法消灭那些泄露他秘密的衣服了。他抓起衣服来,往窗外这么一扔,而就在扔一刹那,他突然想起了一件衣服根本沉不下去。这时,他听见这位太太在楼下大发雷霆,他又听印度同伙们说顺着大街正有一批巡捕朝这赶来。时间已不允许他再犹豫了,于是他便往衣袋里使劲地塞硬币,这样就能够让衣服永沉水底。也许他扔完了这件衣服,巡捕就在楼下了,所以他连忙把窗户关上后就没有再做别的。”

    “听起来可能确实如此。”

    “哎,没有比这个更合理的假设了。我们就当做真是这回事吧,我还记得,休?布恩被捕了,现在正在局子里,但是没有什么证据来证明他过去犯过什么罪。他的生活好像一直很平淡,也没前科,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乞丐。问题在这儿摆着,现在还没解决,问题是: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么?他在那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现在他跑到哪去了?他的失踪和休?布恩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我的印象中,没有案子比这个更麻烦,虽然它表面上很简单。”

    当福尔摩斯讲着这一系列怪事时,我们的马车驶过这座城市的郊区。

    “李镇的郊区已经到了。”福尔摩斯说。“在这短短的路程中,我们竟然走了三个郡县。杉园到了。看那焦急的妇女,她显然听到了我们的马蹄声。”

    “在贝克街处理这件案子不好吗?何必非跑到这来?”

    “有许多事情必须在这里弄清楚,圣克莱尔太太十分热心,给我们安排了两间屋子。你放心吧,她一定欢迎你的。华生,我还没有她丈夫的消息,我真怕见她。哎,到啦。”

    我们在一座大别墅前,将车停了,这时跑过来一个马童,拉住了马头。我们跳下车,走向了一条石子路,这条路正通往楼前。当我们走近楼门时,楼门开了,一位小妇人站在门口。她一手扶门,一手半举着,十分热情。她弯着腰,头向前看,目光中充满了渴望,双唇微张,好像要问我们什么。

    “啊!怎么样了?”她的喊声充满了希望。福尔摩斯摇摇头,耸耸肩。她继而发出了痛苦的呻吟。

    “有好消息吗?”

    “没有。”

    “有坏消息吗?”

    “没有!”

    “太好了!快请进来吧!”

    “华生医生是我的朋友,他在过去的几个案件里一直大力帮助我,把他请来帮我侦察,我很幸运。”

    “很高兴见到您,”她握着我的手说,“我们受的打击太突然了,请原谅我们有什么招待不周的吧。”

    “亲爱的太太,”我说,“您不必跟我客气。我如果能帮上您或我的老朋友忙的话,我将非常高兴。”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说,这时,我们已经走进了一间摆好了冷餐的餐室,“我想问您几个直接点的问题,也希望您能坦率地回答。”

    “没问题,太太。”

    “您不必担心我的情绪,我不会总晕倒的。我很想了解一下您的想法。”

    “您想知道什么?”

    “您说实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福尔摩斯好像被问住了,“说老实话,说啊!”她重复着,眼睛直盯着他。

    “太太,老实说,我认为不是。”

    “那你的意思是他死了?”

    “也许。”

    “谋杀?”

    “我觉得不是,也许……”

    “他是哪天被害的?”

    “星期一吧。”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您能解释一下,我今天接到了他的信又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猛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

    “什么?”他惊讶地叫道。

    她笑着说:“是的,今天。”说着她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能看看吗?”

    “可以。”

    他急切地拿过纸条,摊在桌子上,把灯端过来仔细地端详。从他背后我看到这封信盖着格雷夫森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前天,反正现在已经过了半夜。

    “字不太工整,”福尔摩斯像是自言自语,“这肯定不是您先生写的,夫人。”

    “是的,信不是他写的但信封却是他写的。”

    “其实,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他都得打听地址。”

    “您这是什么意思?”

    “您看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过自行阴干的。而其余的字是灰黑色,显然是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如果一气写完马上用吸墨纸吸,就不会有些字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一会儿才写地址。说明他对地址不是很熟。这虽然无所谓,但小事往往最关键。我们先看看信吧,您看,还有附件呢!”

    “对,还有一枚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确认他的笔迹吗?”

    “是的,是他的笔迹的一种。”

    “一种?”

    “他在忙乱中写的笔迹与平时有所不同,但我能完全辨认出来。”

    亲爱的:

    不要害怕。已经酿成一个大错了,这也许需要一些时间来修正,不过一切都会好起来的,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封信写在一张八开纸的扉页上的,而且是用铅笔写的,纸上没有水纹。嗯!这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哈!信封的口用胶水粘住了,假如我没搞错,粘信的人嘴里还一直在嚼烟草呢。太太,您能肯定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能断定,绝对是。”

    “信物是今天从格雷夫森德寄出的。啊,圣克莱尔太太,没事了,虽然我也许不该这么说。”

    “那他肯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是精心伪造的笔迹,故意引我们乱猜。说句实话,戒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这可以从他手上摘下来嘛!”

    “不,这是他亲手笔迹啊!”

    “没错。不过,完全可以周一就写好,今天才寄呀。”

    “这倒有可能。”

    “如此说来,这段时间可以发生很多事。”